晴天白日裡劈下一道雷霆,直落到巷子前頭的州衙裡。
劈在官衙大堂的抱柱上,還燃起天火。
嚇得那正在審案的知州、通判,一旁吆喝威武的役卒,烏泱泱地往外跑。
將那堂下喊冤、戴枷套索的人犯,孤零零一個丟在大堂上。
過得一會,衙中做公的趕過來,提桶、端水,將那火撲滅。
抱柱上的桐油老化,天火燒了老大一片。眾人細瞧,卻都是一樂。
柱子上原本有一幅楹聯,題的是「欺人如欺天毋自欺也,負民即負國何忍負之」,一左一右,列在兩根抱柱上。
那霹靂正好落在左邊,將那「即」、「何忍負之」五個字燒了去,只留一個「負民負國」。
本州知州張德是個贓官,平日裡狼貪鼠竊、攬權納賄,恨不得刮地三尺。
眼下天火燒剩的「負民負國」,真就應了他的作為。
在古人的眼中,天象即是人事。
一州生民,受張德苦害久矣。如今見「旱雷殛木」,便議論紛紛,都說「張德貪贓枉法,天欲罰之」。
流言迅速傳開,張知州因此心生恐懼。
近幾日女兒將要出嫁,他本打算藉機搜刮一番,這時節也不敢動邪念了。
王則回來,聽說「天罰」一事,忍不住想:「此非天要我王則起事,斬殺此獠乎?」
…………
張知州老實了整整五天,見自家平
安無事、女兒又出嫁在即,他實在不想錯過這次斂財的機會,便又整出一些事端。
早在十日前,知州就從城中的布帛鋪裡討了一十三匹彩帛,硬賒著,並未付賬。
王則一回來,知州夫人就說布帛顏色不鮮明、尺頭又短,不能做嫁妝,要他去換些好的。
王則心思不在這些瑣事上,未加查點,就拿著去了布帛鋪。
到地方一展開,十三匹布,匹匹短了大半。
知州本就沒付錢,現在又給剪去許多,那布帛鋪如何肯換。
沒奈何,王則抱回彩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