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律師見跟方母根本就沒辦法正常溝通,直接就放棄了,轉頭對方父道。
“還是去見見你兒子吧!”
方父現在也不指望把妻子弄出來了,只想把兒子弄出來再說,他辛辛苦苦把兒子培養出來,要是兒子出了事,他活著也沒多大意思了。
見到方恆飛時,看到他瘦了一圈,整個人頹墮萎靡的樣子,方父心都揪成了一團,眼眶不禁通紅。
哽咽著責怪道。
“你糊塗啊!咋能幹這樣的事情?你讀這麼多書,咋還能跟你媽一樣不懂法?”
方父也是跟王律師交談後,才知道這個事情的嚴重性,他也知道,並不是妻子想把事情全攬在身上,就能全攬下的。
派出所是有確鑿的證據,證明他也參與了賣孩子,才抓人的。
方恆飛也後悔了,可他知道,現在說啥都晚了。
看到跟父親一起來的男人,胳膊窩裡夾著公文包,猜到可能是律師。
就問,“我大概會被判多少年?”
王律師,“不會低於三年,你媽不願意說出孩子下落,你要是能配合公安,把孩子找回來,我到時候可以幫你爭取減免刑期。”
方恆飛早就做好了最壞的打算,情緒一直很穩定,可聽到最少也要坐三年牢時,表情還是有點繃不住。
潸然淚下的對父親道。
“爸,你不用給我請律師了,坐多久我都認,我是不會配合公安的,楊慧瑩這輩子也別想找到她的兒子。”
這是他對楊慧瑩的報複。
就算減免刑期能早日出去,他的工作也沒了,沒有任何一個單位會要他。
楊慧瑩也不可能會願意跟他過日子,他的人生毀掉了。
都是楊慧瑩害的,他毀了,楊慧瑩也別好過,他要讓楊慧瑩這輩子也找不到孩子。
他現在很後悔,當時就不該心軟,應該直接同意他媽把孩子給弄死,直接一了百了,還不會連累他。
要是聽他媽話,把孩子直接扔掉也好,至少不會經過他的手,也跟他扯不上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