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俊跨進門時,正好將文秀的表情收入眼底,這是一種怎樣的情緒?冷厲,淡漠,還帶著幾分得逞的笑意。
這是他第一次見到這樣的文秀。
在李俊的印象中,她兇悍、要強、嘴巴也厲害,但是,她的心不硬,否則,李家的人那麼蹦躂,她也不過是把人丟到大牢裡去改造了。而且,在此之前,她是一次又一次的放過了他們。
事實如此,這一次又是為什麼?
李俊站在門口想了很久,最終還是想明白了,這件事,牽扯到了兩個孩。阿秀視兩個孩為生命,她又豈會讓自己的“生命”活在危險之中?
李俊跨門而入,將手裡的託盤放在了桌上,輕聲道:“阿秀,我剛熬的粥,你先吃點吧。這件事已經圓滿落定,沒人更夠更改了。”
府衙尚且沒有意義,或許省府裡有。但是,他已經派人去知會省府那邊的人了,那些都是老油條,總不會為了這麼兩個不相幹的人,去駁“李將軍”的面。是以,李桃花三人在六月初六斬首已經是鐵板釘釘,更改不了的事實。
李俊從來沒有尋過私,即便整治和平鎮的前縣令時,那也是前縣令昏庸,勾結當地商人,且行賄受賄,罪名屬實。他做的,不過是通知府衙的人來鎮上查清始末,還受害者一個公道罷了。
然,這一次,他先給府衙打了招呼,然後府衙遞交案錄上稟時,他又私下知會省府,這次才算得上真正的“以權謀私”。
文秀不知道李俊私下做了這麼多,還以為縣令大人“權力通天”,在這種落後的封建社會,一方縣令真的能定人生死。
文秀轉過身,朝著李俊走來,笑著道:“嗯,老天有眼,惡人有惡報。他們自作孽不可活,活該落得今天這下場。縣老爺真是個好官,除了主犯,那些牽扯在內的人,都捱了板,想必,經過這一遭,剩下的人不敢再亂來了。”話落,她頓了頓,臉上的笑意更加燦爛,“嗯,縣老爺真是個好官。”
李俊聽到她一聲接一聲的誇縣官,冷峻的眉峰幾不可見的跳了跳,阿秀是真不明白,還是假不明白?
縣令,多半有討好她的成分在裡頭。
暫代縣令是他的功勞,但他自己從暫代縣令轉為真正的朝廷命官是他自己的政績,而這些政績,一半來自文秀。
李俊不想多想縣官的事,現在問題都解決了,他們也在鎮上住了好幾天了,想必也該是時候回去了,他拿了剩下的一碗粥一邊喝一邊道:“阿秀,火鍋店也開張了,作坊也開工了,樹兒也快開學了,咱們要不今天回村裡吧?”
鎮上什麼都好,但是,喧囂和浮躁卻沒山村來的安靜,更沒有村裡的舒適和愜意。
——他不喜歡!
文秀想到所有的事似乎都解決了,倒也不流戀鎮上的繁華,主要也覺得火鍋店離青樓太近,樹兒和桐桐受到影響。畢竟,昨晚桐桐起夜,看見不遠處燈火通明的青樓還歡喜的問那是什麼地方來著。
孩太,解釋不清楚,反倒是越解釋,他們越好奇。他們理解不了,不如暫時避開,等大一點再。
文秀決定今兒個再觀察一天火鍋店生意再回去,李俊當然沒什麼意見,但是,中午的生意過後,她卻又改變了主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