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晚了!
李俊默默的去把菜洗好後,又得到了燒火的任務。這下,坐到灶膛面前燒火去了,徹底沒了機會,便也歇了那蠢蠢欲動的心思。
“阿秀,你要做什麼好吃的?”
李俊一想到文秀做的菜,嘴裡就忍不住分泌唾液,雙眼也忍不住發亮。他並不是貪嘴的人,可就是格外喜歡她做的菜。
文秀正切著豬肉感嘆不是牛肉呢,要不然,春筍燒牛肉,那味道,嘖嘖嘖光是想想就讓人垂涎三尺。
這時代的耕牛在衙門都是有登記的,哪怕是牛病死了,沒有衙門的文書,也是不能吃不能賣的。當然,也有那些富貴人家偷偷地殺過,然後冰凍起來,供一家人私下吃。但作為普通的老百姓,那就沒這種口福了。
文秀甩開沒牛肉吃的遺憾,想著竹筍燒肉一樣可口美味,便笑應道:“肉丸湯和紅燒竹筍肉,三月的筍最鮮最好吃,今個你有口福了。”
李俊咧嘴一笑,俊逸的臉猶如三月暖陽,彷彿讓文秀覺得廚房裡的氣溫陡然升高了不少,只聽他順嘴道:“不是每日都有口福麼?”
文秀一愣,瞬間在心裡大罵:靠,臭流氓!
文秀不想跟李俊比臭流氓,畢竟,她是口號聲很大的假流氓,而向來不茍言笑假正經的人才是真流氓。
通俗一點,她不是他的對手!
文秀先做的竹筍燒肉,食指粗細的竹筍是班竹筍,是這一帶最為好吃的竹筍,鮮嫩可口。買這種筍要靠運氣,碰見了才能買到。如果不是火鍋店跟人簽了合約直供,他們今兒可就吃不到這麼鮮美的竹筍了。
竹筍鮮嫩,用不著像幹竹筍那樣先泡,然後再燒煮一個下午的時間。嫩竹筍和肉一起炒後,放入作料,等作料的味兒都滲入之後,便能出鍋了。所以,等她燒上竹筍蓋上鍋蓋後,便去忙著剁肉。
肉丸湯沒什麼難度,大多的人都會。但是,如何放芡,又放多少,那就又是一門手藝了。放多了,肉太硬,吃著老,沒鮮味兒不好吃。若是放少了,肉又不能裹成一圓球,湯開之後,瞬間就散。
總之,只有掌握好了比例,做出來的肉丸才會又嫩又軟,松香可口。
李俊做菜的原則是熟了就成,所以即便他之前在西塘村下過廚,但也僅僅是“熟了”“能吃”,要與文秀的手藝相比,那就相差十萬八千裡了。
文秀做飯做菜,安靜的模樣,總會情不自禁的將別人的眼睛吸引到自己身上。俗話認真做事的男人最帥,但殊不知,認真做事的女人也更加可愛。
李俊望著文秀的側臉出神,心裡早就癢癢的如螞蟻亂爬,又癢又亂,耳邊回蕩著她剁肉的聲音,平添了幾分音調
這幾日,文秀在廚房裡幫忙,亦是忙的腳不沾地,晚上洗漱完之後總是沾床便睡。李俊心疼她,不忍晚上還折磨她,是以一連吃了幾晚上的素。只能悄悄摸一摸手,淺嘗即止的親親嘴,最要命的是,越這樣,他越是備受折磨,有種生不如死的感覺。
難得今日得閑,託了老天爺的福氣,二人世界之後,嘿嘿
“你笑什麼呢?大白天撿到銀了?”
文秀剁好肉餡兒側身,便看見李俊一個人偷著樂呵,雖是一張俊臉,但卻總覺得他臉上寫著“猥瑣”二字。
李俊跟文秀在一起,幾乎就沒“防備”二字可言,脫口而出道:“機會不能錯過”但也僅是一瞬間,他忽然收了笑意,尷尬的扯了扯嘴角,岔開話題道:“阿秀,肉都剁好了?以後這種粗活,還是我在做吧。”
文秀笑而不語,就這麼一副“從實招來”的眼神,根本不接他轉移話題後的茬,頓了頓後才道:“你剛剛什麼機會呢?”
額
“戰機,想到之前的戰役,戰機不可錯過。”
沙場是戰場,夫妻之間的閨房樂事也是戰場。他沒撒謊!
文秀見他不坦白,也不再多問,繼續做菜,只是她嘴角噙著冷笑,顯然沒相信李俊的“戰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