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七天,他幾乎不眠不休,一路跑死了四匹馬才回到和平鎮。在鎮上換了一輛馬車,便匆匆趕回來了。
幸好,一切都來得及。
文秀鼻靈敏,被他壓到他胸膛的時候,她就在他身上聞到了一股淡淡的血腥味兒。她猛地掙脫掉他的手臂,從他手中將桐桐搶了過來,警惕的盯著他問道:“你殺人了?”
李俊被她問的一愣,良久沒話。他剛從戰場上殺敵歸來,回京複命都沒有回去,就直接從戰場日夜兼程的趕了回來,他就想陪她們娘仨過一個年,吃一頓團圓飯。所以,他除了換下了身上染血的鎧甲,澡都沒來得及洗。
這女人,什麼都瞞不過她!
“阿秀,這事兒,我改日跟你解釋,我們先吃飯好不好?”李俊雖然面色嚴肅,但卻帶著討好的口吻,“你相信我,我真的不是犯了事兒。”
“娘親,帥叔叔不是壞人。”
關鍵時刻,還是桐桐力挺老爹。
文秀半信半疑,但也念在除夕夜,不與他細究。但是,這件事,不會就這麼被揭過去了。不僅如此,就連李俊不辭而別的事,也得一一解釋。要不然,哪兒來的,滾回哪兒去。
“吃飯吧!”
“哦,娘親讓帥叔叔吃飯了!”桐桐歡喜的拍手,隨後又伸手讓李俊抱,活蹦亂跳的,讓李俊有些招架不住。
這個家,五年來就只有原身帶著兩個孩,往年過年,更是窮困潦倒。今年,終於人齊了,可惜,身體的主人卻連芯兒都換了。
文秀進了屋,卻沒急著開飯,而是從屋裡拿出一掛鞭炮,遞給李俊道:“既然回來了,那還是按習俗來吧。”
李俊聞言,心裡頓時一喜,“好。”
放鞭炮,那可是男主人的專利!
鞭炮聲很快響徹院,伴隨著孩們的歡笑聲傳的老遠,最後與其他聲音彙聚在墨色的蒼穹下。
文秀做的飯菜很豐盛,味道也好,李俊幾天幾夜沒好好吃一頓,自然是大快朵頤。兩個孩高興啊,尤其是桐桐,一頓飯下來,完全就沒停止過笑容。
飯後,文秀收拾碗筷,李俊則自己去燒水洗澡。
等他把身上的混著汗味兒和血腥味兒的裡衣脫下後,屋裡瞬間彌漫出一股令人作嘔的臭味。
男人味,臭的要死!
李俊一共換了兩次水,才徹底把身上洗幹淨,還上幹淨的衣服,恢複了渾身清爽,這才將換下的髒衣服埋到了後院。
文秀等他洗完澡進過屋一次,那股味兒差點沒把她給燻暈掉。她幹淨開啟了窗戶,通了一會兒風,這才感覺好些。
李俊,到底是什麼來頭?
李俊從外頭回來,桐桐已經歡喜的把他喊到了炕上,爺仨在炕上打著滾,笑聲不斷,高興地無法用語言形容。
“你們倆早點睡,明早起來,娘親發紅包!”
三人正玩得高興呢,卻被文秀一盆冷水潑下來,李俊收了心思,也立即哄孩睡覺,“嗯,你們娘給紅包,帥叔叔也給紅包。”
桐桐一聽有紅包拿,歡喜的幹淨鑽進被裡閉上眼睡覺。娘親的新被,香香的,味道好好聞。
樹兒也聽話的睡了。
等孩一睡,文秀坐在屋簷下守夜,聽著時而傳來的炮仗聲,對搬著凳坐在他身邊的李俊道:“現在可以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