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後,他拿了包煙,點了一支,慢慢走進地下通道。
說實話,這麼晚了,又是大過年的,他根本就沒抱什麼希望。
就算上兩次遇見的歌手就是水綾,今天晚上,她應該也不會在這裡出現吧?
三十晚上,街上來來往往的行人還是挺多的,過道裡時不時的見到提著年貨的行人匆匆路過。
林楓剛走下臺階,就聽到一陣吉它聲傳了過來。
轉過彎,看到一個垂著直發的女生,坐在一把小凳子上,正在彈唱。
不過,這一次她唱的,並不是《遇見》,而是一首普通的流行歌曲。
林楓慢慢走過去,注意聽她唱腔曲調。
等她唱完之後,林楓掏出一百塊錢,放在她的吉它盒子裡。
她抬起頭來,看了一眼林楓,說了聲:“謝謝老闆!”
是她,就是水綾。
只不過,她已經不認識林楓了。
“我以前路過這裡,聽到你清唱過一首歌曲,你能唱給我聽聽嗎?”。林楓禮貌的說道。
“什麼歌啊?”
“我聽見風來自……”
“哦,遇見啊?當然可以。”
“你為什麼只清唱呢?那麼好的歌,你要是一邊彈曲,一邊唱,肯定更好聽。”
“我沒有曲子,只有歌詞。不過,我會輕輕的彈琴相和,不是很協調。”
“哦?那你先唱一遍,我聽聽。”
水綾的歌喉,果然是一流的。
林楓聽了一遍,點了點頭:“你叫水綾?”
“你怎麼知道?”
“你以前不是在酒吧唱歌的嗎?怎麼出來了?我看過你的表演。”
“唉,一言難盡,我也不知道怎麼就得罪了一個客人,那人權勢很大,買通酒吧經理,把我給開除了。”
林楓訝道:“還有這種事情?那人叫什麼名字?”(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