賈璉又問他姐兒可有什麼相中的,元姐兒搖頭,然後又頓住,“有沒有夜明珠?若是有,就給我留幾顆做燈籠。”
賈璉看了一眼他姐兒屋裡的擺的那幾顆夜明珠燈盞,點頭,“正經有十八顆。那玩意還湊和,也不顯眼。回頭我讓人去編個花樣,再弄個玻璃燈罩,姐你日常用著,回頭放在嫁妝裡帶那府裡也能用。”
“很是,那些個古玩器物裡,我獨喜這玩意。”將一顆丸子夾到碗裡,元姐兒吹了吹,又繼續說道,“那玩意做燈不燻眼睛,也不會將臉弄得烏灰似的。”
最重要的是沒什麼味道。
來到這個世界,元姐兒的生活其實一直很精緻,可她還是懷念後世的電燈。
那個是真的很方便,很好用。
這麼多年朝夕相處,賈璉的性情被元姐兒影響很大。
若說原著中的賈璉是個油鍋裡的銀子都敢下手撈的,那麼現在的賈璉則是個花錢大手大腳,並不怎麼看重那些身外物的人。
其實道理很簡單。
古代雖然有重典,但卻並不是什麼法制社會。只要有了身份和權勢,你才能保住你手中的財物。
若是沒了身份,你手中的財物怕是丁點都保不住。
既如此,這些只要有身份就可以有的玩意。他又有什麼捨不得的。
都說三年清知府,十萬雪花銀。他也不貪心,等將來他入朝為官後,一年一兩萬就行。
怕以當朝的風氣,他這樣的都算是清廉如水的好官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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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他姐兒極喜歡夜明珠,夜明珠只要珠子不大,便並不值什麼錢。
普通人家要不起,世家豪門看不上。他倒是可以收集一些,串成串給他姐照明。
他姐自小怕黑,嫁到王府雖然是女主人,可若真的像現在這樣一到夜裡,幾間屋子都要點燈怕也會讓人說嘴。
若是在每間屋子裡放一些小夜明珠串成的燈,既好看,又能滿足他姐兒,何樂而不為呢。
其實現在流落在外的夜明珠,那質地在元姐兒看來就跟她還是小學生那會兒,學校門口賣貼紙的老闆一塊錢一塊的夜光卡牌差不多。
這種夜光卡牌,在白天吸收到足夠多的太陽光,夜裡便會發出熒熒青光。
雖說落到她手裡的夜明珠質地自然比後世小商販賣的要好,不過也就那麼回事罷了。
也因此,這姑娘一點都沒覺得將夜明珠當電燈來用,是什麼奢侈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