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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八章 火山 (1 / 3)

陸然看著桌上的那八幅林月容描述夢境的畫,又從揹包裡拿出了今天在諮詢中,記錄的筆記。

陸然把林月容在自由聯想中,想到的內容,都記錄在了紙上。

畫中的內容,是她第一次來諮詢的時候,陳述的夢境,而紙上的筆記,可以說,是她這一次來,對上一次夢境的“續寫”,是一個延續的想像。

而這一次,陸然讓林月容從上次夢醒的地方接下去想,進行了一次續寫,探得了夢裡那位“朋友”的作案手法和藏屍方式。

可是,當陸然詢問,林月容在記憶中,是否有一位這樣可怕的人時,她卻搖頭,沒有一點線索,全想不起來。

陸然背靠著椅背,閉上眼,再次回想起夢中那個人的作案手法,心裡感覺著實奇怪。

“他”在公交車上,結識了一個女孩,又在公交車上,殺死了她。

還是在眾目睽睽之下,殺死了她。

公交車,是多麼公眾的場合。

很顯然,這不可能是一個真實的情況,不可能有一個人,在現實中用這種手法去殺人。

“所以,這只是她的想像。”

如果說,殺人手法是想像,那麼,林月容為什麼會幻想出這種不符合實際的、荒誕的殺人手法呢?

事實上,她夢到的這個人,究竟有沒有殺人,是怎麼殺的呢?

“意象。”陸然睜開了眼睛,他想起了本子和他說過的,夢中的人和事情,都可稱為意象。

之所以稱為意象,是因為這些夢到的事物,都是經過了做夢者的潛意識加工,它並不是完全的現實的産物。

這就是夢和回憶的區別。

也就是說,這個殺人手法,也可能經過了加工,只是一種意象?

陸然想到關鍵處,看見桌上那本熟悉的綠皮本子,沒有猶豫,立刻翻開了。

他急需把自己的思路,寫在筆記本上。

“殺人手法——意象。”

寫完,陸然覺得還不夠,他覺得需要有人和他一起深入地探討一下這個問題。

看到筆記本上,白淨的紙張,陸然覺得有必要,把某個人叫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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