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了,弊端就是不是自己親生的。不過也沒有關係,好多人都有領養的子女,比如一個明星,自己就領養了五個孩子,一家人也都其樂融融。
現在國家已經放開了全面兩孩政策,這其實對於我們想要領養的人來說是一個好事情,這樣的話,就可以先領養一個孩子,然後再順其自然,如果懷上了,就再生一個,如果沒有懷上也沒關係。
基本上考慮清楚之後,我和陸舟都決定,要去領養一個,這樣既可以解決自己沒有小孩的問題,還可以為社會減輕一點負擔。
雖然說我們的家庭條件也不是有多好,但是相比於孤兒院來說,領養之後肯定條件還是要好很多,再者說,我和陸舟都是研究生畢業,受過高等教育,也會讓被我們領養的孩子有一個更好的未來。
又是一個晚上,和往常一樣,我們吃過飯後到公園去散步。
公園裡,我和陸舟手拉著手,一邊走一邊在聊關於領養的事情。
“老公,真的決定去領養了嗎?”陸舟問道。
“嗯,初步這麼決定了吧。你覺得怎麼樣啊?”我問道。
“好,那我們先領養吧。老公你先休整一段時間吧,過一段時間我們找中醫看看,雖說不一定能夠治癒,但是如果能夠改善到正常人工授精的水平,那也是很好的。”陸舟說道。
“好,沒問題!我不會放棄的。我們做兩手準備,一方面,我們到孤兒院去領養一個孩子,另一方面我也繼續吃藥治療弱精少精症,如果有一天我們可以自己懷上了,那就太好了。沒有懷上也沒有關係!”我說道。
一晚上,我們圍繞公園健身步道轉了兩圈,走的速度不快,都是一邊走一邊聊,基本上在公園裡散步之後,我們也再次作出了會影響我們一輩子的大決定:那就是我們決定去領養一個小孩!
既然決定了要去領養小孩,那我們就準備開始研究領養的有關政策,因為領養肯定也是需要符合相關政策才行的。
1991年12月29日,國家出臺了收養法,維護收養關係當事人的權利。1998年11月4日進行了一次修正。
根據國家的規定,被收養的人年齡應該小於14歲,屬於喪失父母的孤兒、查詢不到生父母的棄嬰和兒童、生父母有特殊困難無力撫養的子女三種。
收養法對收養人也進行了規定,必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一是無子女;二是有撫養教育被收養人的能力;三是未患有在醫學上認為不應當收養子女的疾病;四是年滿三十週歲。
我們仔細看了一下關於收養的相關規定,我們雙方都已經滿了三十週歲,四項條件都具備,這也就是說我們是符合收養法規定的收養孤兒條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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