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終男人因為非法限制他人自由,故意傷害他人雙罪並罰,等待他的只有牢獄之災。
而女人也成功的得到了法院的宣判,判處他們離婚,她重新收獲了自由。
不管是最親的人,還是陌生人,只要觸犯了法律都將要面對懲罰。
現在我國對家暴也已經立法,希望那些長期受到家暴的人聰明一點學會用法律來保護自己。
不要以為的忍耐,忍耐只會讓事情變得更加嚴重,嚴重到一發不可收拾的時候就已經完了。
得到這樣的結果康銘非常的滿意,也為這個女人感到開心。
時間一天一天的過去了,這天早上康銘剛剛睜開眼就收到了古思涵的電話:“你今天上午能不能休息一下。”古思涵對著康銘問道。
“怎麼了?”
“今天是立強入學的日子,我今天公司開會實在走不開,你去送他一下。”古思涵對著康銘回答道。
康銘想了想:“好吧,你去開會吧,我來處理。”答應了下來。
“好,那交給你了啊,我把書包什麼的都放在門口一旁的衣帽櫃上了。”
“嗯,好。”
結束通話電話後康銘站起來伸了個懶腰,穿好衣服走出宿舍。
來到了指導員的辦公室門前敲了敲門。
“我今天要去送立強上學,可能要離開一小會,這裡你辛苦一下吧。”康銘對著指導員說道。
“好,你去吧,孩子的事情是大事。”指導員對這件事還是表現的非常積極。
康銘笑了笑:“好,那我先走了啊。”
“嗯,走吧,路上慢點。”
“哎,知道了。”
說著離開了辦公室,開車回到家後看到母親正在抱著曉寧在那裡玩,吳立強坐在一旁正在安靜的看著電視。
看到康銘回來後吳立強馬上站了起來:“爸爸。”喊著就跑了過去。
康銘張開雙手一把就將他抱進了懷裡:“好兒子,今天就要去上學了,開心不開心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