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件事上,方三幫他出了不少歪點子,包括挖這個土井,都是他想出來的辦法。
要說這人確實有幾分管理才,只是沒用到正地方。
這口井挖了以後,名義上為老百姓們提供水源,實則卻是縣令和方三的剝削手段。
所有要在此處吃水的百姓,必須得為他們做事。
本來一個縣太爺要欺負民眾就是輕而易舉的事,縣令又得了這個控制水的主權,那簡直是把這裡的百姓捏在手裡,隨意揉捏。
此處百姓為了得到水,能有個活命的機會,那是早出晚歸,恨不得不連做夢都幫縣令做事。
倒也在附近開了一些荒地出來,種些糧食。
當然他們種出來的東西,自己從來都吃不著什麼的,長年都是用野菜,草根賴依生存。
那些好不容易種出來的東西都用來養縣令和方三等人。
時間長了,本來就很小的地方,窮富也很快分了出來,由縣令和方三為首的,是一幫類似於打手和監工的富人,而剩餘的就是長工和窮人。
窮人不但沒有吃的,連命都被他們攥在手裡,是可以隨意地打殺的。
不過方三的野心遠不至這些,他覺得自己很有頭腦,很聰明,而且也是考過秀才的人,為什麼一定要曲居縣令之下呢?
於是某個月夜風高夜,這位自認很有才能的人,就把自己的頂頭上司給幹掉了。
然後很鎮定地給他偽裝了一個被殺的現場,卻把自己摘的幹幹淨淨。
第二天,他以縣令被本地暴民謀殺,要查清真相為由,堂而皇之地接了原縣令的職務,開始了自己的王朝。
也是這個地方連鳥都不拉屎,所以從來也沒有人管這地方是誰做官,做的又怎樣?
只是苦了老百姓,數年如一日 ,周而複始地做著最苦的活,到死的時候瘦的像根柴一樣,身上都是皮包骨頭。
此時,方三被綁在屋子裡的一把椅子上,看著李雲平他們把自己屋裡食物拿出來,水拿出來,全部擺在桌子上。
一邊大口大口地吃下去,一邊不時瞄他一眼,那個樣子有點像待會兒把他也宰了的趨勢。
方三隻所以能混到現在的情況,那絕對是有一些本事的。
就比如現在,他從幾個人的身手,穿著,還有行為舉止,大致就判斷出這夥人不太簡單。
若不是什麼當官的,就是一定是俠盜什麼的。
而在他的心裡,又更傾向於俠盜,因為這個亂世啊,俠盜是不太好混下去的,每個城裡都有專門負責安全的軍隊。
他們就算是想劫富濟貧,那官府也不會給他們機會,無奈之下來到鄉間做些偷雞摸狗的事,也是正常的,反正這本來就是拿手的事。
而當官的,無論是盛世還是亂世,都是先要保自己的,誰沒事往這種地方跑?而且身邊還帶著兩個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