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說這方大人也是好耐性。
第一次上奏摺,李元不理,他就上第二份,第二份不理,又來第三份。
每天一個,還真把李元整的有些鬱悶,就又問他,想要怎樣的結果?
然後方大人跟聽不出他話裡的不耐煩似的,竟然又把第一次說過的話,重來一遍。
李元甚至覺得這個人是不是魔怔了,有些氣地問:“你的意思是,讓朕殺了雲平王?”
方大人就把地上一跑,直說:“請皇上明鑒。”
我明鑒個屁,明明是你家的女兒不爭氣,自己嫁不到雲平王府,還偏要去找事。
朕現在都後悔,當初那個丫頭咋不把她弄死,省得後面再整出這麼多事?
不過,想歸想,李元開口卻不是這麼說的。
他還算和藹地看著方大人說:“朕明鑒不了,倒是聽說你一直在找雲平王的把柄,現在是否有證據了,如果有,不妨拿出來,朕也好酌情給他定罪。”
這麼一說,方大人還真拿出來了。
雖然有些久遠,也是雞毛蒜皮的小事,嚴格算起來,根本不足以致李雲平的罪。
比如他開春的時候,在城外治蟲,還有去農家打攏別人的事。
李元有些不可思議地看著方大人問:“你的意思是,雲平王把稻米上的蟲治了,讓老百姓有一個豐收之年,所以朕要治他的罪?”
方大人馬上說:“皇上,他這是收買人心,雲平王表面上說不留在京城,卻時刻也不忘收買人心。
不只是在京城內部,連城外的百姓都不放過。
老臣還聽說,他帶著人住到一戶農家,強行吃人家的,住人家的,這跟霸王有什麼區別?
而且他還安排劉尚書之女與大將軍見面,這種有礙風化的事,他都做得出來,還有什麼是不能做的?”
李元簡直驚呆了。
他直直看著方大人,半晌腦子才從打結的狀態裡回過神,心想,這老家夥平時也太閑了吧?到底是做事能力太過強,把手頭的事都料理清楚了。
還是一天到晚都在偷懶,光知道跟李雲平槓呢,根本沒去做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