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這次,時雨選擇自己開車,其實算是同一個理由——為了炫技。
池一沒學過車。如果不是汪若書叫她學車,她自己也是懶得去學的。總之,她現在是比池一多會了一點東西。
中午十二點,路過休息區,時雨走進肯德基,點了兩份套餐,打包。
“這不是池一嗎?”
“是嗎?”
時雨嚇得一口咬緊吸管,以為被發現了,又忽然想起來,池一還在車裡,沒法被發現。
“不是不是,是馬銳瀛。”
時雨更覺得奇怪。
她摸索著定位聲音的來源,餘光偷偷瞟過去。
聲音來源是五米外,斜後方的一對女孩,身上穿著度假的長裙,彩色長披肩。她們坐在同一排沙發上,捱得很近,低著頭一起看影片。
原來是說手機上的人。
時雨松一口氣,吸著扁吸管裡的可樂,耳中灌入她們的對話。
“我覺得比池一帥。”她又加了一句。
“你什麼眼光啊!”
“你自己看。”
她們沒開外放,或者只開了一點點她們自己能聽到的聲音,總之,五分鐘後,又有一句遲疑的聲音傳來。
“好像真的還行。”
“對吧!”
“雖然就出了兩集,但是可好看了!他媽也有意思!”
時雨馬上明白,她們看的是哪一部劇了。就是林夢茵最新主演的哪一部劇。
林夢茵複紅了。
這件事太顯而易見,以至於時雨想不知道都難。
說是家庭題材,精神狀態卻很感人,模仿短劇的快節奏,三分鐘一個梗,劇長在梗上。加上原本就是大導演操刀,片方看好,買了很多宣傳,無數人大呼“演我日常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