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始的時候,董富貴只是小偷小摸,太值錢的東西他沒膽子碰,最多也就是偷點腳踏車,或者電動車上的電瓶,根據他的交代,他們這群混子根據勢力大小劃分了地盤,範無病居住的這個小區,就是胖子打食兒的領地,前段時間小區裡丟了至少130多輛腳踏車和電動車,竟然都是他幹的……
“那你就繼續偷腳踏車好了,為什麼要偷汽車?還有……你這偷汽車的本事是誰教的?你總不是天生就會撬鎖吧?”範無病冷冷地問道。
“那個……”胖子臉上一陣紅一陣白的,似乎有些不好意思,又因為手指上一陣劇痛的關系,他的表情顯得有些扭曲,吱吱嗚嗚了老半天,也沒說出一句整話。
“好吧,看來你還是不願意說實話!”範無病說著,又來揪他的脖領子。
胖子嚇壞了,連忙嚷道:“大哥,我說,我說,我說還不行嗎?”
他哆哆嗦嗦從口袋裡掏出一張照片,盡管這個胖子看上去很有些邋遢,可這張照片卻保管的異常仔細,上面用一個心形的相框罩著,最頂端還有一個粉紅色的蝴蝶結,範無病斜楞著眼睛看了看,只見照片上是一個非常漂亮的年輕女孩,年紀應該是20歲不到,她一手拿著麥克風,另一隻手高高舉起,似乎正在揮動。
範無病問道:“你女朋友?”
胖子的臉一紅:“那怎麼可能呢?……大哥,你不會連她都不認識吧?”
範無病又仔細看了看,的確不認識,於是搖了搖頭:“你說吧,到底怎麼回事!”
“哦,也難怪,你們少林寺的弟子可能都是不近女色的……”胖子嘟嘟囔囔地說道。
“少廢話,趕緊老實交代!”範無病怒道,心想老子就是隨便說了一句自己是少林寺的俗家弟子,你這個傻貨還他媽當真了……
“是是是!”胖子連忙點頭:“這是我的偶像,許婉月……”
原來,這個叫許婉月的女孩是當下最炙手可熱的一個歌星,號稱少男殺手和玉女掌門,粉絲遍佈全國各地,這個叫董富貴的胖子雖然人不咋地,卻是一個狂熱的追星族,而他最最喜歡的,就是這個許婉月。
早在一個多月以前,胖子就聽說許婉月要在江南市舉辦一個大型演唱會,聽到這個訊息以後他欣喜若狂,發了瘋似的想要買到一張前排的演唱會門票,然後近距離一睹偶像的風采。
可是,當他看到票價的時候,胖子頓時就耷拉腦袋了,別說是前三排的票了,就連第十排到第二十排的門票,都要高達1萬元……哎媽呀,這種價格,對於這個靠著偷腳踏車為生的胖子來說,絕對算得上是天價了。
怎麼辦?
難道就把這次演唱會的機會錯過去嗎?
不~!
胖子當即下定決心,就算再怎麼困難,也一定要買到門票!
好吧,還得偷……
往常的時候,為了安全起見,胖子每隔幾天才會做一次案,雖然他沒念過幾天書,卻也懂得常在河邊走,沒有不濕鞋的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