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性別、家庭住址、幹什麼的。”
只見剛才那個踢了賴春暖一腳的警察給賴春暖錄口供。
“賴春暖、男、廣省高市xxx村二十五號、種田的。”
“你知道自己因為犯了什麼罪而被抓嗎?”
“不知道,我正睡得好好的你們沖進來把我打了就把我給抓了,警官我想問下你們為什麼抓我?”
賴春暖坐在凳子上,到處看看聽到問的就回答,一副無所謂的樣子。
“那我來告訴你,你因為女票女昌被我們當場抓獲,剛才我們證實了那女的還未滿十八歲,也就是說多了一條和未成年少女發生關系,知道了麼。”
馬尚鋒是吳玉豐的手下,而吳玉豐的老爸是副局長吳能仁,吳能仁的女兒吳玉蘭是彥斌的老婆,馬尚鋒收到隊長吳玉豐的指示要整賴春暖,當然就不會這麼輕易放過賴春暖了。
“我怎麼不知道和人發生關繫了,和誰啊?那女的漂亮麼?千萬別是個恐龍就行了。”
賴春暖聽到吳玉豐這麼一說誇張的站了起來,張嘴就把話問了出來,他不是關心犯罪的問題,而是關心女的長相問題。
馬尚鋒聽到賴春暖的問題都快要忍不住想打他了,用手叭的一聲拍在桌子上怒吼一聲。
“你坐下!把這當什麼地方了啊!你被我們當場抓住還有什麼要說的沒有,沒有你就簽字畫押,你就等著坐牢吧。”
“噢是真的嗎?不知道你們準備了什麼來招待我呢,你幫我帶句話給你的上司,小心被人當槍使了,別到時候職位都保不住。”
賴春暖看了下剛才的所說的,見沒問題就簽了字,然後被另一個警察帶著走出了審詢室,在門口時停了下來回頭和馬尚鋒說了一句。
馬尚鋒按照隊長的吩咐,把賴春暖關進了拘留所和一群罪犯關在一起,他知道賴春暖一定會被這些人收拾的,不過那又怎樣,一個種田的還想和警察鬥?!
“隊長我都按你說的做了,你看還有什麼要做的沒?”
馬尚鋒出了審詢室直接就到了隊長吳玉豐的辦公室,向吳玉豐彙報剛才的事。
“沒了,你把其他人關兩天,交了罰款就讓他們走,那個賴春暖不準保釋不準探視,先關幾天再慢慢收拾他。”
吳玉豐根本不認識賴春暖,只是收到妹夫的電話說要整個人,他打聽到那人就是個鄉下的,覺得沒什麼事就答應了下來。
“隊長他剛才給他的律師打了個電話,會不會有問題啊?”
“有什麼問題的,他這是和未成年少女發生性關系,被當場抓捕能有什麼事,你以為一個鄉下仔能有錢請什麼律師啊,他也就吹牛而以,他這罪要判刑的,我們有什麼好怕的。”
吳玉豐根本不知道他被他妹夫彥斌害慘了,因為賴春暖手上有證據表明自己是被陷害的還有就是沒和人發生關系,只不過賴春暖知道不能就這樣交出來。
賴春暖知道這些人都和李兵那幾人多多少少有點關系,如果就這樣把證據拿了出來,最後一定會不見了的,他到時候給律師就行了。
他所有的東西都在空間裡,身上就一個錢包,還是隻有幾十塊錢和一張身份證的,連一張銀行卡都沒有,警察在他身上根本找不到什麼東西。
“你是怎麼辦事的,怎麼出了那麼大的事我都不知道,你是不是覺得你現在是局長了,想怎麼樣就怎麼樣了,你要死你別連累我好不好,真是被你害死了,你立刻去把事情處理了,相關人員一定要嚴懲不貸,聽到沒有!”
省警察廳廳長鐘庭接到老沈的電話時,差點沒被嚇得半死,手下居然把一個書記的朋友給抓了還把人給打了,他聽了後如果吳能仁在他面前的話,他都想掏槍出來把吳能仁給斃了。
“廳廳長你說我們抓了誰了,我不知道啊!你和我說清楚些,我一定把事情給解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