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句扎心的話,要不是王穎好為了兒子一步步的退讓,王穎芝也不會越來越過分,後來竟然膽大包天給她賣到大山裡去。
……
王穎芝被判的那天,親戚沒有一個人去。
她因為拐賣婦女罪和企圖謀取大額財產罪,被判了十年!
王穎芝當庭提起上訴,上訴被駁回,維持原判。
在王穎芝判決書下來當天,她和盛江的離婚判決書也下來了。
盛江窩囊一輩子,這次終於聰明一回。
根本沒想協議離婚,直接到法院起訴。
盛江拿到離婚證,恢復自由身。
第一件事就是跟王穎好求婚!
王穎好沒答應。
雖然倆人心裡都有彼此,但孩子還沒結婚,他們先在一起算怎麼回事?
不過她卻主動要求和盛翰鈺做親子鑑定,他不好意思說,就自己說出來。
鑑定結果不出所料,王穎好和盛翰鈺之間的親子關係是百分之九十九點九九。
拿到親子鑑定書,王穎好請大家吃了一頓飯。
請客的名義是感謝大家在她生病期間,幫了很多忙。
但飯桌上她卻懇求大家不要給這件事情說出去。
原因很簡單,只是不想這件事成為人們議論的話題。
盛翰鈺是江州知名人物,她不想讓自己兒子在名聲上有任何瑕疵,被人詬病!
這是王穎芝從來都不會想到的,親媽和不是親媽的區別很明顯。
當然這個社會上有很多養母,後媽也是很好的,只是那些人裡不包含王穎芝!
她只想享受,自私自利,甚至為了達到目的不折手段,也終於得到應有的懲罰。
正義也許會遲到,但永遠都不會缺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