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一個很深奧的問題,如果將這個錢包拿走的話,那麼他們就落實了盜竊的罪名,如果不拿走的話他們又該怎樣將這個錢包歸還給陳明。
“你問我我怎麼知道!”
站在那人身旁的另外一個人 看著那個棕黃色錢包此時他的情緒也很是苦惱。
本來想著兩人合夥偷一個傻小子,我卻不曾想兩人竟然偷了一個警察的東西!
而且,這個棕黃色的錢包就像一塊燙手的山芋,丟也丟不得,拿也拿不得。
總而言之,他們兩個人的表情只能說是無比精彩。
兩個人站在那裡,你看看我,我看看你。時間一分一秒的過去,幾分鐘後,兩個人還是站在原地,周圍路過的行人看到他們倆都會忍不住多看兩眼,人群之中竟然有人開口說這兩個人是神經病。
陳明順著剛才的路線返回到這裡,恰巧看到兩個人站在街道旁,像兩座人形雕塑一般站在那裡。
他冷笑一聲走了過去看著那兩個人說:“喲,你倆還沒走呢?”
兩個人搖了搖頭,此時的他們並不是不想走,是想走卻走不了。
在街道上轉了幾分鐘後,由於情緒的過度緊張,他們的小腿竟然産生了了一陣陣麻木感,他們遠遠的看到了陳明走了過來,想要邁開步子離開,雙腿卻又忍不住哆嗦。
這兩個人如果是偷的平常百姓的話,他們現在恐怕早已經離開了這個是非之地,但是他們的運氣不太好,偷的是一個警察。
在他們認為,偷警察的東西,那麼無疑就是撞上了槍口,但假如是偷平民百姓的東西,他們並沒有認為自己做錯了什麼事情。
雖然這兩種性質在他們認為有什麼不同之處,但在陳明這裡卻恰恰相反,無論他們偷的是警察的東西,亦或者是平民百姓的東西,那麼他們所承受的法律責任都是相同的。
警察也沒有比平民百姓特殊到哪裡去,反倒是警察需要一心一意的為人民服務!
所以說,他們這種偷竊的行為無論目標是誰,所承受的性質都是相同。
“來,說說吧,你們是什麼時候偷走我的錢包。”
既然現在已經找到了這兩個人,他們一時半會兒也跑不到哪裡去。陳明倒是很好奇對方是如何從他這裡偷走錢包?
之前那個拿黑色錢包的男子一把奪過身旁棕黃色的錢包遞給陳明說:“警察叔叔,您大人有大量,更何況我們是初犯,就大發慈悲饒了我們這一次吧。”
聽到這個男子的話後陳明接過那個棕黃色錢包,心中在想:這兩個人怎麼可能會是初犯,從他們之間的配合來看,表面上看上去“天衣無縫”,但卻仔細想想的話也難免會有一些地方說不通。
“那你給我說說你們是怎麼從我這裡拿走錢包的?”
陳明自己認為他的警惕性已經很高,但還是中了他們的道。
兩個人猶豫了一下,這才慢慢開口將事情的經過一五一十的說出來。
他們在街道兩旁尋找“獵物”,當發現有價值的“獵物”時,他們就會用各種各樣的方法去搭訕,或者和“獵物”發生身體接觸,如果不能做到身體接觸的話,那麼他們就無法偷到對方的錢財。
“那麼你們的意思就是必須和對方身體接觸才有機會下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