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一個冬天,她第一次參加歌手比賽……雖然只是中型,雖然安寧他們還能幫她爭取到更多,但是,那,才是她當時的能力所適合的舞臺。
她拿到了不錯的成績,收穫了一批粉絲,從此被大家記住名字,可她的父親……終於還是躲不過病痛的煎熬,在那個冬天,去世了。
她的母親終於把自己逼瘋了。
她將她送去了一個適合她生活的地方,並且用她所賺的錢,去供養她弟弟到十八歲。
她只給他錢,也不管他把錢拿去幹嘛,反正每個月只有固定的那麼多,給完就完事。
不管弟弟怎麼跟她要錢,她都不給。
她……不是不管弟弟。
只是管不動。
她弟弟不聽她的話。
而她早已和那一家人脫離了關係,要不是出於人性道德方面,給她們錢,幫助她們,她連那點錢都不會給弟弟。
後來她才知道,原來弟弟拿那些錢出去亂搞,竟然得了艾滋。
艾滋啊……不知道從小到大偏愛弟弟的母親大人知道了這件事會怎麼樣呢?
當然,她沒有要告訴那個人的意思,因為那個人已經瘋了,什麼都不知道了,別說弟弟,她連她自己是誰都不知道。
她又給了他一大筆錢。
助他治病。
卻沒想到他根本不滿足,只以為自己生活不如意,便開始更加的肆意妄為,報復社會,害得更多人得了病。
他被抓了。
進了局子,問他知罪沒,他竟然說:反正我都要死了,倒不如拉些人來陪葬。
……
那樣的想法,真的很可怕。
她自己都沒想到,自己弟弟會變成那樣。
那些被他害得人,何其無辜啊?
她果然還是有責任的嗎?
後來就算弟弟繩之以法,她也自責了很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