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你娘願意,那一切都可以。”朱先生定下結論。
村長知道朱先生以前是什麼身份,既然他都說話了,那村長自然不可能反駁他的觀點。
“朱先生說得對。”村長連聲應和。
“村長??朱先生怎麼就說得對了?那是我的媳婦,我連她的人都沒看見就要和離?還有張蔓清是我的女兒,她說跟我們張家沒關系就沒關繫了?我可是她爹啊!”
“那你可以不收這二十兩。”朱先生指了指那袋銀錢,“這一切的前提都建立在你收了這二十兩上面。”
“這……”
張天輝看著眼前的二十兩,心中又有了猶豫。
吳老闆那邊的錢他暫時是拿不到了,都怪那個野人!也不知道蔓清是從什麼地方找來的野人,把吳老闆都給嚇得半死。
可是二兒子的賭債是有期限要還的,如果在他規定的時間內沒有還上,那兒子的這條命……
所以張天輝急需二十兩!
可他如果拿了,現在在他眼中已然成為一棵搖錢樹的席纓就會從張家獨立出去,從此以後和張家沒有關系。
怎麼可以呢?!
瞧瞧,現在二十兩對於蔓清來說都已經不算什麼,一天的時間就可以掙得到,那她以後得掙多少錢啊?
張天輝覺得還是要使用權宜之計。
“蔓清啊,你告訴爹你有什麼不滿意的地方,爹一定會改!你就不要開這種玩笑了好不好?我們家少了誰都不是完整的一家,你說對嗎?”張天輝好言好語地說道。
“的確有不滿意的地方。”席纓順著張天輝的話說,“我和我娘還在這個家裡,就是我最不滿意的地方。爹,你要是不答應的話,那這二十兩我就拿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