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曼羅蘭曾經說過,世界上只有一種英雄主義,即認清生活的本質後,依然熱愛它。
但這正是《千面英雄》甚至我整本書想要表達的。只是我技法拙劣,沒能透過故事來很好的闡明我內心想法。
我承認一開始的時候我想寫網文,製造一些爽點,供人茶餘飯後消遣,順便賺點外快,所以我寫了系統,也製造了一些爽點。
但最後,它變成了這本書,一本不是爽文的網文。
你可以說這本書是屎作,是糞作,是垃圾。
那無所謂,我並不在意,有時候我也覺得這本書挺挫的,前後矛盾,技法拙劣,過渡枯燥,無病呻吟,故作矯情等等等...
可我要怎麼才能不是我自己呢?
哈哈哈。
要怎樣才能寫出不屬於我的東西呢?
我不知道,我裝不出來。
我無法違背身體裡的靈魂。
所以我全力以赴的將我在生命中體驗到的某一刻帶給你們。
它們或許是狂喜,或許是奉獻,或許是瘋狂,或許是驟變,或許是破鏡重圓,或許只是淡然一笑。
我做到了麼?
或許有,或許沒有,至少努力過,不後悔。
回到最初的問題,為什麼霍法不和兔子在一起呢?
答案有二
1,反派太強,我的鍋。
2,他發現了比愛情更重要的東西,比個人浪漫更重要的東西,在目睹西爾比的真實之後,他最終領悟了心流的奧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