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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林風輕雲淡,好似不把這點錢放在眼裡,李文卻沒他這麼灑脫,整個人緊張的要命,拿著鑰匙找到了自己的車。
這是一款2005年出廠的寶馬第四代5,擁有4.7秒完成零到一百公裡的起步加速,和六十五毫秒換擋的記錄。
車子效能出色,但依舊掩蓋不了事實,那就是他是十年前的老車。
事實上,草牛店內對外出租的車子,都是這樣的老車,新車都是放在前面出售的,而且這些老車全都重新改裝過。
用老車來改裝對外出租,而後進行賽車,這也是慣例了,除非是私人想玩,不然像草牛店這樣的組織者新車拿來根本玩不起。
畢竟賽車的損耗很驚人,單是維修費用就讓人頭疼。
李文拿著鑰匙,圍繞車子走了幾圈,隨後準備進去。
“嘿,黃皮小子,就是你要用我的車?”一道粗礦的聲音響起。
李文抬頭看去,車子對面走來一個狗熊般的家夥,身上穿著工作圍裙,體型高大,眼睛和他的鬍子一樣黝黑,渾身一股機油味。
“沒錯,我叫文森特·李!”李文道,“你就是這輛車的主人?”
“不,這裡所有的車,都是老喬的,我只是這輛車的改裝者,”狗熊道,“你可以叫我比爾,聽著小子,如果你不能完好無損的把我的寶貝開回來,你就死定了!”
“我好像付過錢了!”李文淡淡的說道。
“那是你的事情,該死的!”比爾抓抓頭發,大聲道,“我就知道,倒黴的總是我,一個黃皮小子,又怎麼會開車?”
老喬的汽車工程師,都是一群技能熟練的工程師,比爾在這群人裡很有名,他有一手好技術,但腦袋有些迷糊,或者說有些愚笨。
這次老林出手租車,其餘工程師誰都不想租給他,對於這群工程師來說,車子就是情人,哪怕這裡的車子都是屬於老喬。
最終,比較愚笨的比爾中了頭彩。
把自己改裝的車交給一名黃皮小子,這可不是比爾想看到的,盡管一千美刀的租金中有一百五十是屬於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