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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入十一月,全國競選日落幕,華盛頓的喧囂聲似乎影響不了紐約,倒是天氣更加寒冷了。
溫暖的秋日,李文內穿西裝背心,外穿大風衣,腳下是棕色的皮靴,看起來神清氣爽。
滋!
火焰從手上冒起,點燃一根香煙,李文才吞吸了一口,一道人影就從對面走了過來。
張澤看見斜靠車子的李文,腳步頓時加快了幾分,臉上露出了笑容,“文哥!”
這一聲純粹的粵語,在唐人街並不引人注目,卻讓李文抬起了頭。
“怎麼樣?”李文淡淡的問道。
“老頭子晨練去了,我可以帶你進門,不過你可得有心理準備,”張澤道,“他眼睛裡揉不得沙子,沒有真金去趕他這躺火,別被燒個外焦裡嫩。”
“知道了!”李文深深的吐了一口煙,道:“帶路吧!”
“您跟著!”
李文隨手把煙掐滅,手指一彈,煙頭劃過一道弧線,準確的落進了街角的垃圾桶裡。
隨後,跟著張澤左拐右拐的進入街道後面的房子裡。
和張澤認識,在一個很偶然的場景裡,時間是半個多月前。
幾乎每次完成任務回來,李文都要去託裡斯朋友開的酒吧裡喝酒,熟人熟地,隱秘自在。
而張澤就在酒吧裡打工,一來二去也熟悉起來,畢竟都是黃面板,看著親切。
話雖如此,兩人平常不過點頭之交,只是半個月前,張澤這小子不知道惹了什麼事,在在酒吧裡被人揍,李文看不過眼,站了出來。
結果自然是什麼事情都沒有,畢竟酒吧的老闆和李文是朋友。
隨後,李文和他聊了聊,才知道張澤還是一名大學生,來酒吧是打工賺取學費的。
沖突什麼的,不過是鬼佬嘴賤,出演侮辱罷了,也有可能是喝多了,張澤說沒什麼大不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