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文學樓>其它小說>總有人覬覦我的美貌[綜]> 第12章 第 12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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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第 12 章 (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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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兩室一廳的房子是高才賢和李秀珍租的,兩人的經濟條件還不允許他們在首爾這種寸土寸金的地方買房。但李秀珍是個賢惠的好姑娘,總是將他們這個不到七十平方米的小房子收拾得幹淨又溫馨。

高才賢忽略房間裡亂七八糟的物品,撿了件幹淨的衣服,打算洗個熱水澡。沒有女主人的房子,要求就不能太高了。

洗澡時,高才賢發現自己的身材就是那種穿衣顯瘦,脫衣有肉的好身材。加上這張憂鬱俊美的臉蛋,可不是大歌星慕華蘭迷戀得不要不要的嗎?

高才賢靈機一動,試著唱了幾句歌,發現他的聲音低沉迷人充滿磁性。這樣的聲音,這樣的容貌,這樣的身材,居然混到這種被人用金錢利誘威脅的地步。不得不說,原來的高才賢還真的是挺沒用的。

他驀然發現,其實成為男人也挺好的。按照他的個性和經歷,他很難對自己記憶中的電視人物産生什麼感情——是的,光是聽到自己孩子的名字高美男高美女,他就明白這又是一部思密達國的電視劇。既然如此,變成男人有時候於他而言反而更加便利。

好像穿越了兩個世界,最明顯的好處就是記憶越來越好。只要他想回憶,總能從記憶的深處巴拉出曾經看過聽過的東西。

默默吐槽了一會兒,高才賢換好衣服。他隨便做了一點白粥,配上冰箱裡的泡菜,吃得七分飽。之後,高才賢才有心情思考接下來應該怎麼辦。

慕華蘭有錢有勢,雖然和黃景世離婚了,但此時的她在歌壇已經是領軍人物。若是沒有達成她的希望,依照之前她的做法來看,讓高才賢在娛樂圈混不下去也不是不可能的。

高才賢敲了敲桌子,拿起一旁的紙筆寫起來。

一個作曲作詞家,最快的賺錢方式是什麼?當然是賣歌曲了!高才賢快速寫了五首記憶中膾炙人口的歌曲,然後拿起電話開始聯系人。

高才賢原先的才華在歌唱界也算是小有名氣。若是想要賣歌曲,他自然有自己的途徑。於是當天晚上,他約了一個關系挺好的朋友吃飯。

飯桌上,高才賢拿出了其中一首歌曲。

“這……這首歌不錯啊!”朋友是一個小有名氣的歌手的經紀人。他來來往往也帶了不少歌手,對於一首歌能不能火,他還是比較有經驗的。高才賢拿給他的這首《十分鐘》簡直就是為性.感女神量身打造的!

朋友心裡已經下決心一定要拿到這首歌,面上卻只是略微激動了些,看上去他手裡拿著的只是一首不錯的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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