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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歌最終還是出院了,只要他堅持己見,醫院也不能逼他。
他自己感覺良好,身體狀態跟沒病似得。
也正是這種狀態,讓他覺得自己還能活很久,他想趁著這個好狀態,盡可能地賺錢。
如果在以前,他想短時間內賺一百萬,簡直天方夜譚。
可事到如今,得知自己有絕症後,他反而思緒一片清明,變得無所顧忌了。
白歌很愛他妹妹,如果自己真的要死,也必須要為妹妹準備一筆錢才能去死。
為此,他可以把底線……降低一些……
“陳總,上次你說的那個活兒……”白歌走在街上,打了個電話。
電話那頭的人說道:“小白啊?你不是拒絕我了嗎?”
“嗯,我考慮清楚了,可以接。”白歌道。
“好,我現在就給你打一萬,還是上次談得那樣,你到同文街去拿裝置,會有人接待你的。”陳總說完,直接結束通話了電話。
白歌收起手機,摸了摸脖子上的金雞吊墜,不再猶豫,毅然趕往同文街。
在路上,他就接到了簡訊提醒,自己的賬上,多了一萬塊。
他知道,自己已經邁出那一步了,收了錢,他就必須把事辦好。
哪怕這件事,不那麼合法。
關於白歌的工作,說好聽點,叫私家偵探,說難聽點,叫給錢就幹。
那個陳總花了兩萬塊,其中一萬是定金,讓他去某個富商家安放微型攝像頭以及竊聽器,順便……取走一份檔案。這是個不那麼合法的工作,可來錢快。
以前他遵紀守法,現在……他缺錢!
過去他也就接一些小活,幫人跟蹤個老婆,抓一抓姦,拍一拍照片。或是為顧客找個藏匿起來的人,亦或是給僱主提供一些情報雲雲……
最好的活兒,當然是跟警方合作,幫他們找一找潛逃的罪犯,撈一筆獎金。
可這種事情,可遇不可求,小城市沒那麼多大案要案,就算有也是沖動犯罪,警方很容易就搞定了,沒有多少預謀作案的精明罪犯需要警方之外的人幫忙。
因此有的時候實在沒活了,白歌甚至幫人打個架,撐一撐場面,賺一些辛苦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