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就半個多小時的樣子,我就累計花了十萬。
之前娛是國民老公王思聰一晚消費二十多萬,這樣的新聞都能引起廣大網友的熱烈討論,別說在這小地方的小酒吧裡花十萬了。老闆終於被我驚動,一個白白胖胖的中年男人,帶著幾個人來到我的身前,笑容可掬地說“朋友,謝謝照顧小店生意,敢問尊姓大名?”
客人消費這麼多,老闆出來露面太正常了。
我拱拱手,說不敢當,我叫王峰,是南方的人。
“哦,那你來這?”
“我想跟你!”
“嗯?”胖老闆一臉吃驚地看著我,顯然不太明白我的意思。
我已經摸清楚了,這個胖老闆綽號叫骨頭,當然不是因為他的體型,而是因為他的作風,都說他吃人不吐骨頭,所以才得來這麼綽號。這人挺貪,想盡一切辦法撈錢,算是瘋子手下最有錢的一個老大了。
只要貪錢,那就好解決了。
我說我爸媽都是做生意的,家裡有點資本,但我不喜歡走他們的老路,我喜歡打架,到處跟人打架。
我聽說這裡馬上就要舉辦比武大會,所以就想過來參加一下,結果得知報名需要跟個老大……所以我才找上了你,如果我拿了冠軍,獎金全部歸你,怎樣?
此時此刻的我,屬於整個酒吧的焦點,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我身上,所以我說出去的每一句話,大家都能聽得清清楚楚。我是個富二代,所有人都看出來了,但我說我想參加比武大會,還想得到冠軍,現場好多人都嗤嗤笑了起來。
他們笑也正常,這座北方小城的民風確實彪悍,每年的比武大會都會湧現一批高手,死傷者大有人在。
我年紀輕輕,身材並不高大、體型也不壯碩,說出這樣的話自然引人發笑。骨頭也忍不住笑了起來,搖著頭說:“朋友,比武大會沒你想的那麼簡單,這可不是好玩的啊,不小心就要死的……你還是安心做個富二代吧!”
骨頭顯然是看不上我的,以為我是個遊手好閑、到處找完這番話就準備轉身走了。
但我指著他身邊的一個大漢,說我一拳就能把他放倒,你信不信?
骨頭身邊有三四個人,個個五大三粗、膀大腰圓,我指得是其中體型最壯的一個,這人剔著一個光頭,脖子往下全身紋身,體重少說
有兩百多斤,等於兩個我了。
我的狂言,當然引起了全場的噓聲,骨頭有些不可思議地看著我,最終還是搖搖頭說:“朋友,你太自大了,你知道他是誰嗎?他的綽號叫坦克,是去年比武大會的冠軍,不是我看不起你,你連他一拳都撐不住,還是回家享福去吧!”
嚯,沒想到我隨便一指,就指了個比武大會的冠軍出來,看來我這眼光還是不錯的嘛。
骨頭說完以後,再次轉身準備走了,坦克也從鼻子裡哼了一聲,並且很不屑地看了我一眼,同樣轉身跟著骨頭準備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