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方報出一年的期限,那就表示對方的心理價位不會高過三到五年。
這已經比很多一線歌手的條件都高了,還怎麼談?
猶豫半晌,李妙音忍不住嘆了口氣。
這可太難了。
咚咚!
部門小劉敲門進來提醒她:“李總,馬上該開晨會了。”
“好的,我知道了。”
李妙音點了點頭,心中催促自己馬上做出決定。
影子哥的事兒老闆也有所耳聞,今天去開晨會,肯定會問,她得給出一個結果來。
行還是不行,她得有個意見,來給老闆參考。
就目前的情況來看,她還是決定,放棄簽約影子哥。
沒辦法,影子哥提的條件太苛刻了,根本沒法談。
按照這條件去談,最多也就談下來一個a級合同,也就是和一線歌手籤的合同。
但在她看來,影子哥的潛力恐怕還達不到能籤a級合同的標準。
雖然他寫了三首爆火的歌,可也只有這三首而已。
誰也不知道這三首歌是他寫了多久寫出來的,三年?五年?
如果他寫不出新歌了呢?
網路時代,風潮如浪,來得也快,去得也快。
絕大多數網紅的生命週期,也就是短則三五天,長則三五月的事兒,基本上沒有超過半年的。
一旦風潮過去,觀眾的熱情轉移,又沒有能力吸引新的粉絲,那麼即便再火爆的網紅,最後也只會變得泯然眾人。
她作為公司的音樂總監,就要為公司負責,她不能拿公司的錢去冒險,去賭一個網紅的未來。
所以,她只能對影子哥說抱歉了。
他很優秀,但沒有優秀到足以讓公司放棄底線的那種地步。
可惜了,本來還打算把他當做下個月畢業季新歌手入駐活動的壓軸人來宣傳的,還是再想想其他辦法吧!
將影子哥的合約草案放在一旁,她拿起了手邊另外幾份合約,那都是最近一段時間,部門負責聯絡的版權合約。
拿起最上面的一份,上面貼了一張寫著劉字的草青色便籤紙,這說明這份合約是小劉在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