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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章 出面
上午庭審一結束,市檢察院就召開了新聞發布會,由院長親自出面擔任發言人。
如此神速的反應,實屬罕見。
新聞發布會設在市檢最大的功能大廳,座無虛席。
待各大媒體記者們架好攝像機,院長走上臺,神情嚴肅,目光掃過全場,緩緩開口。
“各位媒體朋友,大家好。今天召開這場新聞發布會,是為了就近期關於舒淩霄檢察官的輿論風波作出正式回應。”
“首先,我代表市檢察院鄭重宣告:舒淩霄檢察官在化工廠爆炸案中,嚴格遵守法律程式,不存在任何‘程式違法’或‘濫用職權’的行為。她全程依法履職,展現了極高的職業素養和責任感。”
“市醫院案從轉入檢察院的第一時間,她就表明自己與本案有利害關系,主動申請迴避,除了作為受害者證人外,未以任何其他身份介入本案,更不存在‘程式違法’或‘濫用職權’的行為。”
“在此,我院嚴正宣告,並保留追究那些試圖透過造謠幹涉司法獨立公平違法者的責任。”
有個記者迫不急待提問:
“院長,舒淩霄檢察官作為爆炸案的倖存者之一,她的經歷是否影響了案件的調查方向?她是否有利用職務之便為自己謀取利益?”
院長公事公辦道:
“舒淩霄檢察官確實是市醫院爆炸案的倖存者之一,但她的身份並未影響案件的公正性。她第一時間依法申請了迴避,以實際行動來維護案件的公正。”
“她就算是檢察官,也不能剝奪她作為受害者依法維護自己合法權益的權利,她依法配合調查,作為受害者證人出庭作證,符合法律規定,何來利用職務之便為自己謀取利益之說?”
另一個記者冷眼道:
“院長,舒淩霄檢察官在市醫院爆炸案中以證人身份出庭,為什麼不提前公佈?這是否意味著檢察院,還有她在迴避某些問題?”
院長直視那個記者:
“根據法院規定,證人有依法得到安全保障的權利。市醫院爆炸案的定性是恐怖事件,依法應對每個證人的身份保密,以確保他們的人身安全。”
說到這,院長嘴角帶了抹譏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