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過了原告方楊浩花提供的設計圖紙原稿,法官同時把雙方的設計圖紙當著所有人的面展開。
一頁一頁的展開。
當法官展示完最後一頁後,在場的每個人都看呆了。
“怎麼可能?”
“竟然一模一樣!”
“這樣的話,誰抄襲誰的?”
……
觀聽席上很多人開始議論起來。
法官剛才同時展示的設計圖紙,每一頁都展示的一樣,幾乎沒什麼差別。
簡直是一個模子裡出來的。
不過從上面來看,都是電腦列印的。
且還不是影印的。
更巧合的是,也都是a4紙。
這樣的巧合,還真不好說是抄襲了誰。
除非能夠拿出新的證據。
“原告,被告,你們剛才都看了原稿了,你們現在可有話說?”法官看著二人問。
“這……不可能,原告是我方先設計出來的。如果真要我說一個理由來,只能說我們集團內部,有人洩『露』了設計原稿。”湯信軍解釋。
“湯信君,你這話是什麼意思?你是說我方暗中用錢,買通了你方公司職員,讓他們把設計圖紙提供給我方嗎?”楊浩花質問。
“對,我就是這個意思。除了這點,我想不出還有什麼可能!”湯信軍道。
“荒謬。”楊浩花怒道:“湯信軍,凡是要講究證據,你這樣口說無憑的,我可以告你故意汙衊我北方戰略重工集團的!”
砰~
法官忽然重重的敲了下法槌。
“原告,被告,這裡是法庭,請你們二位注意下你們的用詞。說話要心平氣和點。”法官提醒著雙方。
“是法官閣下!”
湯信軍和楊浩花都致歉了下。
“湯信君,你剛才說原稿是你們公司的是吧?”楊浩花問。
“對,是的!”
“好。那你有什麼證據?”楊浩花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