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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六章 南來的書信 (2 / 3)

賈瑜知道賈母的言外之意,也不隱瞞,澹澹道:“老太太,我已心有所屬,此事由我自己做主,不勞您和老爺操心了。”

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這個時代男女的婚事都由父母來安排,男子還好一點,多少有點選擇權,女子就沒有了,嫁雞隨雞,嫁狗隨狗,形容的就是她們。

大梁是宗族社會,如果一個男子到了婚娶的年紀,而他的雙親又都不在了,身邊也沒有血緣關係很近的叔伯,那他就可以請他的師長、本族的族長或者族老來給自己提親和主持婚事。

如果實在找不到人那隻能自己做主,然後請父母的靈位見證。

賈瑜的父母早已故去,不願意養他的嫡母也業已於幾年前去世,他也沒有拜誰為師,作為叔伯長輩的賈敬倒是合適,不過他兒子死了,孫子被流放了都不關心,更不可能來管賈瑜的事。

所以,賈瑜具備在婚姻大事上自己給自己做主的權利。

賈母、賈政和賈瑜的關係都出五服了,他要是不願意,加上他是賈家族長,以及身上的爵位,她們在這件事上也不能倚老賣老的指手畫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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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是真算起來,倒有一人可以替賈瑜做主,那就是親自給賈瑜起了表字的景文帝,表字非親長不能取之,此舉意味著二人除了君臣,還有了一些師生的情義,不過他作為天下至尊,不可能來給賈瑜提親和主持婚事。

除非賈瑜拿功勞去求他賜婚,他可能會答應。

聽賈瑜這麼說,賈母心裡有些不高興,但她也不能說什麼,賈瑜現在是賈家的族長,有權過問甚至是決定族中子弟的婚嫁之事,也就是說,他可以決定自己的婚事。

這就是社會地位給他在這一方面帶來的自由。

賈母的耳目遍佈整個榮國府,不論是主子們還是下人們,只要有上得了檯面的風吹草動,她很快就能知道,在鴛鴦遞上來的“情報”中,她確定瑜哥兒和自己外孫女兒關係有些不一般。

對於這件事,賈母的第一反應就是不願意,不過很快就想明白了,其實這樣似乎也挺好。

論出身,瑜哥兒除了孃家不顯外一點問題都沒有,而且他娘是清白人家的姑娘,不是野路子來的,比如說是他爹和花魁或者清倌人生下來的。

看長相,整個京城都找不到第二個比他還俊的了。

看功名,十四歲就中瞭解元,聽說本朝開國百年以來都沒有幾個,接下來春闈最低還能中個進士。

看資產,諾大一座寧國府,裡面的會芳園號稱“京城第四園”,庫銀有近一百萬兩,比她們榮國府多幾倍。

看才華,雖然她不懂詩詞,但皇帝和皇后娘娘都說他詩詞寫得好,想來也不是不差的。

看爵位,皇帝給他另起爐灶,封了世襲三等宣威將軍,手底下還管著兵,以後肯定還能升。

最後看聖卷,皇帝和皇后娘娘賜下一大堆東西,單單一個表字就足以讓無數人為之羨慕,太子殿下都親自登門邀請他赴宴。

賈母突然悲哀的發現,自己的寶玉除了出身比他貴重一點,其他的好像都沒有他強。

前文有提到過,賈母之所以遲遲沒有讓賈寶玉和林黛玉定親,是有自己私心的,要說她疼不疼林黛玉,那是必然疼的,但她更疼賈寶玉,她怕林黛玉過不了生孩子的鬼門關,要真是那樣,不僅會壞了她的性命,也會耽誤自己的寶玉,所以一直處在觀望和猶豫之中。

她也怕自己死後,二太太會苛待自己這個苦命的外孫女,要是下去沒多久就和她相見,那自己就沒有臉去見女兒了。

想明白後,賈母選擇預設,兒孫自有兒孫福,隨他們折騰去,只要不要殃及自己的寶玉就行,這是她的底線,任何人都不能僭越。

賈母猶豫了一下,問道:“瑜哥兒,你和林丫頭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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