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好,得空就來。”韓忠說完趕緊溜。
與馬容容交流了一會之後,韓忠便聯絡李火輪。讓他查一下曾良這個人,必竟都是他們道上的人,雖然死了多年,查到他家應當不難。
另外一點就是韓春替他妹妹曾柔買了房子,那意味著就是用曾柔的身份證登記的戶主,這個透過房管局應當查得到手,但是韓忠沒有這塊的熟人,他也告訴了李火輪,讓他去想辦法。
李火輪都很驚訝韓忠從哪弄到這個精確的訊息,不敢怠慢,這對於他來說是要命的事情。不過他說要點錢打理一下,韓忠無法,又轉了三千塊錢給他。
就這樣過了三天,李火輪迴應資訊了。
曾柔的確是曾良的妹妹,父母死得早,後來曾良也死了,曾柔便跟著奶奶過。再後來曾柔有人資助唸了個專科,畢業才一年。
她買的房子在明月小區xx單元xx號。
韓忠提示他,這個曾柔很可能清楚韓春的犯罪事實,叫他聯絡警方。也就是當天的晚上,李火輪又來了電話,說是韓春又跑了,不過曾柔被抓了。
韓忠挺無語的。
不過這總算是一種突破,曾柔應當清楚韓春太多事,只要她抓了,就看警方如何問出有關韓春的犯罪事實。
韓忠都懷疑一點,警方既然端了他的窩,應當能找出些證據才對。
所謂法網灰灰,疏而不漏。他相信像韓春這種人,遲早要受到法制的制裁。
韓忠就這樣等著。
一個星期以後,本市出了個大大的新聞。
那就是李火輪被人給殺了!
當韓忠聽到這個訊息之時,兩腿發軟。他內心清楚這是誰幹的,而且還有一點,自己供給李火輪這麼多有關係韓春的資訊,不知道李火輪有沒有出賣自己!
而且很有可能!
因為新聞上說李火輪是在一個無人的廢區被人慢慢折磨而死,死狀極慘!
他孃的,麻煩來了!
韓忠心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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