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愛他十年。”
“我幫你。”
悅來客棧二樓,拐彎處的一間普通房。房內床上安睡一名俊逸男子,窗戶邊上站著兩名窈窕女子。
稀鬆月光灑到房間,倒影著一個人像和一副骨架像。
樂軒從寬大白袖子中,摸出一把短匕首。“把它插入心臟,此匕首變成一個新的心臟。到時,寧晚風只愛你一人。”
“他會死嗎?”連倩月擰起眉峰,一張白淨臉上寫滿擔憂。
樂軒轉身入座,氣定神閒。“不會。”
連倩月看向地面,一副骨架影子,心仍餘悸。她慢慢相信一個事實:樂軒,她是活了三千年的白骨精!
樂軒不喜吃人作惡,唯一樂趣是幫助可憐人。
連倩月拿起匕首,照下自己的面孔。她很美,在木和城是數一數二的美人。家世略薄,是超越大部分百姓的。
她深愛著寧晚風十年。
直到一個月前,寧家向陸家提親,為寧晚風訂下婚事。
木和城的首富寧家,寧晚風排行第三,酷愛讀書寫字琴棋書畫,是城裡姑娘們爭相追求的男子。
她打小就喜歡寧哥哥,算下來十年。
“別猶豫了!”樂軒冷冷地撇了她一眼。“再等下去,匕首失去效力,只能殺人,不能救人了!”
連倩月心一緊,抓緊匕首,移步到床頭。
她半坐在床邊,審視寧晚風俊俏面孔。
他面白,薄唇微粉,一雙劍眉,高高的鼻樑,令她一見傾心。
樂軒見她又犯起花痴,走上前取走了匕首,涼涼道:“哼,我的匕首是有時效的。你這般虐待它,那大可不用它。”
說完,樂軒斜眼看她。“我看寧公子娶陸家姑娘吧!”
“不!!!!”
話音落下,連倩月搶走了匕首。她扭頭衝到床邊,將匕首穩穩的扎入寧晚風的胸口。
呲。耳畔傳來一聲扎破血肉的聲音。
手,沾滿了溫熱的黏黏糊糊的血液。
“樂軒?”連倩月驚恐地扭頭,眼巴巴地乞求著樂軒。
樂軒走上前,手心聚集了一團白色的光球。白球融化了匕首,形成一顆活蹦亂跳的心臟。
樂軒將心臟扔進寧晚風的胸口,替換出破裂的心臟。
她暗暗將心臟藏於袖中。
若知曉後塵,連倩月肯會踩碎這口心!
“你刺他心臟時有什麼感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