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朋友當然不信我這句藉口,但他看出來了,我跟彝之間不是傳言的情侶關係。
哪兒有帶著自己女朋友去介紹男朋友的呢?
挖牆腳?不存在的。
他又拍拍我肩膀,說以後嫂子的學習問題就拜託給我了。
說完騎摩托帶著身後的社會人離開了。
現在回想起來,他離開的背影真是相當有風度。
等他們走遠了,彝問我,真的希望她成為那人的女朋友嗎。
我說,感情的事不能勉強,她想選誰是她的自由,我就是盡一個愛情顧問的職責,偶爾提兩嘴就得了,我覺得學生還是應該專注學業。
你要知道,我是一個學霸,這樣的話從我嘴裡說出來一點都不違和。
但後來每當回憶到這個片段,我總覺得她是在等我跟她表白,如果我當時回答的是,我希望她成為我的女朋友,她肯定會很開心。
但我註定成了一個她得不到的男人。
一到高三,學校把最頂尖的學生和最有經驗的老師集中起來,史無前例的搞了一個火箭班,目的就是衝一輪高考榜。
我過去了,她還在原來的班裡。
火箭班晚自習比普通班多一節,所以我和她放學的時間差了五十分鐘。
就算她再調皮或任性,如果晚五十分鐘回家,對家長來說是絕對不允許的。
於是乎,高三整整一年,我都沒有在放學路上再見過她。
只有每個星期一升旗的時候,以及偶爾體育課的時候,能遠遠的看一眼。
有一次體育課考長跑一千五百米,我跑虛脫了,回到座位的時候發現桌上擺了一瓶可樂。
可樂下面壓著字條,乘人之危。
不用說了,這飲料就是她送的。
之前天天在一起的時候,我一點都沒想過和她往特殊關係上面發展,但分開以後,偶爾會有這樣的念頭。
這可能就是犯賤。
高三畢業前,聽說老朋友去大城市闖江湖了,我心裡那一層窗戶紙自己就破了。
我決定,要在高考結束的那天向她表白。
也就是海底撈倒閉前的最後一天。
我成績好,高三又往前擠了好幾名,穩定的成了年級第一。
所以那天散夥飯上,我是被迫跟校長還有老師們坐在一桌,在一個獨立的包間裡。
我才不想跟他們一起吃飯,我要出去告白!告白!告白!
哎,懦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