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主名叫顧燦微,剛剛那個氣死人不償命,出門必定被打的小破孩就是她的親弟弟顧燦晨,也是這次的任務目標。
原主的家庭比較複雜,父母離婚了,父親走的時候哪個孩子都沒要,提著皮箱就消失在了門口,留下三人相依為命。
原主的媽媽白薇,文化程度不高,且重男輕女,一直把兒子顧燦晨當成了掌心寶。
而顧燦微就是那角落裡的灰塵,不值一提。
在家裡,弟弟顧燦晨有喝不完的牛奶和飲料,吃不完的餅幹薯片,穿不完的新衣裳,但是顧燦微什麼都沒有。
吃的必然是弟弟吃剩下的,嫌棄不要的,穿的也是好幾年前的衣服和親戚給的舊衣服。
三人走在外面,原主就像是兩人的跟班,與走在前面時尚又幹淨的兩人格格不入。
白薇時常在家裡打罵顧燦微,“你當初為什麼不跟你爸爸走!我一個女人家養活一個兒子就夠累了!哪裡還有精力養你!說到底,你長大以後也是要嫁到別人家的,不像晨晨,長大以後還能在我身邊給我養老。”
諸如此類的話隔幾天就要上演一番,賠錢貨這樣的詞彙也經常被白薇掛在嘴邊。
顧燦晨有樣學樣,對原主極其不尊重,逐漸也不叫姐姐了,而是顧燦微顧燦微的叫。
原主性子烈,與弟弟的關系不好,兩人總是吵鬧,看起來壓根就不像是一對親姐弟。
直到長到十六歲,顧燦晨才稍微好了許多,雖然與原主話不多,但是已經知道維護原主了,也會暗地裡將自己的零花錢塞給姐姐。
顧燦微成績不好,高中畢業就去外面打工了。
弟弟則是上了大學,生活順風順水,前途光明。
就在這時,消失多年的父親顧軍突然出現了。
顧軍穿著剪裁得體的西裝,坐在一輛邁巴赫裡面,出現在了顧家姐弟的面前。
原來,顧軍離開的這些年,下海打拼出了一番事業,開創了自己的公司,是個有錢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