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有,跟我去過年。”
一萬塊!
還要什麼腳踏車?
讓她去非洲過年都行。
淩遙二話不說,跟著媽媽去了港城。
賺錢嘛,不寒磣。
關於媽媽的收入,淩遙知道她在李unce的公司掛了個閑職,每個月除了領一份幾萬的薪水外,還有李unce給的家用、零花歸她處理,支付一萬的生活費,是負擔得起的。
由於簽署婚前協議時主動放棄了遺産繼承,將來只有一些珠寶首飾、包包服裝和平時存的現金歸自己,所以淩思思和繼子的關系也還行。反正這段婚姻能令她出入名利場,維持表面風光就足夠了。
媽媽的日子總是過得很充實,不是跟陳太飲早茶,就是跟謝太打麻將,連拜神也能遇到圈裡的人。淩遙被媽媽帶在身邊去參加社交活動,主要當個花瓶,讓那些闊太誇贊“生得咁靚”。
此外,淩遙時常被媽媽拖去購物,去看那些名貴的服裝、包包、首飾,即便什麼也不買,媽媽也要她接觸各種奢侈品。
有次母女聊天,聊及開學租房的事,淩思思提議:“要不然,讓沈青黎幫你找合適的房子。”
淩遙拒絕:“還是我自己找吧,如果告訴他,他可能礙於情面,直接安排一套房子,我不想總欠他人情。”
淩思思卻無奈搖頭:“你啊,就是個實心眼,不懂得利用這些人脈,他家不缺房子,要是給你安排一套房子住,你就換算成等價的禮物回送給他,這也不是什麼問題,還能促進你們的人情往來。”
淩遙呆呆看著母親,暗嘆這就是來自社交強者的碾壓?
可是想想還是算了,她自己租房就好。
淩思思又道:“哦對了,我聽說他之前的婚事吹了。”
淩遙頓住,心裡有些驚:“你怎麼知道?”
“應該是一開始就沒同意,估計兩方沒談攏,但是風聲過了很久才傳出來,他們那個圈子裡的事,不想透露的話,外人是真的難打聽到。”淩思思道,“他父母都是強勢型人,沈青黎又是個很有大局觀的青年才俊,犧牲自己的婚姻維護好家族利益,他當然不會有意見。”
淩遙聽著媽媽的分析,心中五味雜陳。
一方面,確定他是單身,不存在有了婚事還跟她曖昧;另一方面不禁還是會想,和這樣的男人在一起,註定沒有結果吧。
除非一開始就不抱希望,只圖談個戀愛。
淩遙來到天臺吹風,眺望遠處。半山的豪宅一座又一座,有大小、檔次不一的別墅,也有高樓平層,可俯瞰島嶼風景。四下靜寂中,淩遙有種莫名的沖動,覺得人生短短數十載,何必在意那麼多?
除夕那晚,李家全家人都在別墅吃年夜飯。
李家大公子叫李卓明,三十多了,已婚,育有一子一女。二公子叫李卓信,27歲,還處在愛玩的階段,成天弄出各種花邊新聞。年夜飯上,李unce嚴厲地要求他過年期間宿在家中,不許晚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