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來到學校,正是一些家長在學校門口等孩子的時候,木森本著實事求是的精神,上前和一位家長聊天瞭解學校情況。
木森和一位家長打了個招呼,說:“等的時間長了吧,我想問一下,這所學校怎麼樣,我也打算讓孩子讀這裡。”
那個家長很熱心地說:“收費蠻貴。”
木森問:“教育局對學費是有規定的,怎麼會貴?”
家長說:“這個學校是民辦的。”
木森露出很驚喜的表情,接著問:“咦,看起來學校外觀不象是裝修很好的那種啊?”
家長解釋說:“其實這所學校以前是公辦的,後來分立成兩個學校,教育局出文前幾年把這一邊的學校改制成民辦的了。”
木森眼睛一轉,說:“哦,民辦的,這就好辦。”
他走到區彥博身邊說:“民辦學校是獨立法人,被告所在任校長的這個學校現在,也就是案發涉嫌動用款項的時期不屬於公辦學校,兩所學校性質是不同的,而且不存在隸屬關係,民辦不受政府財政監督,獨立核算,所以不是公款,挪用就否定了。”
區彥博對木森比了一個大大的贊。
木森分析說:“即使他在用這筆資金時存在瑕疵,但幾方借貸都有借款手續和借款合同,出借給鎮政府也不屬於挪用公款給個人使用的情形,所有款項和利息都歸還給學校,客觀上沒有給學校造成實際損失,也不具有嚴重的社會危害性。不屬於挪用公款給他人使用,不用於非法活動,不超過三個月即歸還,不構成挪用公款罪,刑法的謙益性要求,不應認定為犯罪行為。”
區彥博問:“什麼是謙益性原則?”
木森說:“必要性原則、無法替代的時候。”
他們又去了被告的低價購房房屋所在地,瞭解周邊房價和住戶交談。
回來的路上,木森胸有成竹地說:“證據不足,事實認定錯誤,你看轉讓價格都達不到交易時交易地的指導價也就是市場交易價的百分之七十,才可以視為明顯不合理低價,而被告的卻是這個資料,即便按照涉案房屋的對外掛牌價為基準,被告購買房屋的價格也在房市場價格的百分之八十以上了,而且房子還漏水,交易管理頂層房屋要優惠價的,這基於開發商本身的調價行為,拋售的質量瑕疵房,明顯低於市場的低價購房,明顯是事實認定錯誤。”
區彥博說:“價格評估呢?”
木森說:“我查清了,沒有委託專門鑑定機構對房產進行價格評估,單方證詞認定的價格差價不具有客觀性。”
區彥博說:“我舅舅拿到的優惠房,其他人也拿到優惠房,不只他一人享有優惠交易條件,我就知道有幾個人。”
木森說:“那就更好了,我們去取證,針對不特定人的最低優惠價格,低價購買行為不構成受賄犯罪。”
經過一段時間的努力,結果是木森為區彥博的舅舅專業敬業地辯護取得了一定程度上的成功。這就是大律師的風采。
幾乎是每天,池曼麗對區彥博的關切不絕於耳,就像區彥博的舅舅是她的親舅舅一樣,她已經把自己完全當成是區彥博的媳婦了,不管自己工作上有多忙多累,她都會每天關心事情的進展,督促木森為他舅舅做最大的努力,這份情意讓區彥博無話可說,他絕對不能對不起池曼麗對自己的痴心,他想好了,作出了決定,他要做一個被命運安排的幸運男人,池曼麗的男人。
區彥博回到池曼麗身邊後,很快,他倆舉行了婚禮。很快區小依出生了,幾年後,區彥博成為了國際二線大畫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