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貝————”,我第一次慌了,平生頭一次見這麼多的血,亂了方寸。
“怎麼了?怎麼了?”,金名圍著浴巾從浴室裡跑出來。
“我的手~”
“怎麼弄的啊!心疼死我了!傷口太大了!”
“用不用去醫院了?”,我支稜著手問。
“走吧,去看看吧,傷口是有點兒大了。咱麼家也沒有醫用的東西,我那保鮮袋兒給你纏一下吧。”,金名說著,就開始翻東西幫我包紮傷口。
可是上了車就頭痛了。
我家最近的醫院,週末不開門!天啊!
金名有導航,帶我去二十公里外的大醫院。
大醫院裡沒有幾個人,我倆在醫院裡轉了10分鐘,才找到了一個值班的人。
這個值班的人看到我的鮮血淋漓的手,親自帶我去急診室。
就診費,四百克朗。
急診候診室的裝備很像私立醫院,條件很好。
候診室的電視裡放著減少使用抗生素的宣傳廣告。
很快,急診醫生就來帶我們到了一個小單間,一邊和我們聊天,一邊給我縫傷口。
傷口縫好後,醫生只是給我簡單的包紮了一下。
“醫生,不用給我們開一點抗生素嗎?”
“你這個傷口看上去挺好的,不需要開抗生素。10天后來拆線就可以。”
結果,接下來的三天,我可糟了大罪了。
連著兩夜,疼的整宿整宿的睡不著覺,在沙發上坐了整整三天兩夜。
金名心疼的不得了,也陪著我在沙發上坐了兩夜,白天跑前跑後的照顧我。
第三天夜裡,我疼的實在受不了,金名拉著我又去了醫院。
值夜班的醫生給我做了菌群培養,說沒有感染,給我開了處方止疼藥。
瑞典的處方藥只能在到藥店取,藥店看到醫生的處方,才會把要給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