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續誠當時也不過八歲,一個八歲的孩子面對熊熊燃燒的汽車,在所有人都不敢靠近,到處找滅火器的時候,砸了車窗,披著濕衣,果斷而決絕地從變形的座位間抱出了四歲的小段循。
方續誠常年戴著半指手套,因為他的手臂、手掌有火燒的瘢痕。
祖母問方續誠,要什麼答謝?
當時只有八歲的方續誠提出了三個要求——房、車、錢。
方續誠父母早亡,那時被寄養在叔叔家,他坦言自己認出豪車的標誌才救的人,他要很多很多錢,足夠供自己獨立長大的錢。
而又因為段循黏著方續誠,一刻都離不開他。
明明比段循大了四歲的方續誠,在該上初中時,被迫陪著段循上小學,可以上大學的年紀,卻只能蹉跎在高中繼續陪他。
雖說段家的錢也算給得到位,但憋屈也不可否認。
何況還是方續誠這樣目標明確,從小就敢坦言野心,昭示天下的人。
“你和聶小姐很早就認識?”段循偏頭想了想,“她的娛樂公司,你有股份?”
沒記錯的話,方續誠高中動用的第一筆大額款項就是投資款,而當時的投入方向就是娛樂經紀公司。
方續誠沒否認,“嗯”了聲:“聶和言念導演系的,在娛樂圈聯系得到一些資源人脈,我覺得可行就投了。”
還來不及出衛生間,段循衣兜裡的手機又震了下。
他摸出來看了眼。
【聶和言:我在酒店門口等你們。】
段循不動聲色收了手機,盯著走在他前面,先他一步出衛生間的方續誠背影看了會兒。
和聯姻物件出來約飯,不給聯姻物件發資訊,給聯姻物件帶來的弟弟發?
那種違和的感覺又出現了。
出二樓餐廳前,餐廳服務生提前將段循的輪椅推了出來,段循這次沒再耍風度,直接坐回了輪椅。
聶和言坐在酒店大堂的沙發上等他們,見他們過來,她起身走過去。
繞著坐輪椅的段循轉了一圈,聶和言忽而提議:“我們拍張合照吧?”
“嗯?”聶和言這話是對段循說的,但段循裝作沒聽懂,“好啊,我幫你和方總拍。”
在外人面前,段循不再叫方續誠“哥”,其實以前他也叫的少,只在極少數特定的情況下才這麼叫。
聶和言搖頭,指了指段循,又指著自己,強調:“我和你照,方總負責當手機架!”
她也學著段循叫“方總”。
段循投降,起身陪聶大小姐拍了好幾張照。
聶和言一邊跟在他們身後走出酒店,一邊低頭篩選了幾張滿意的照片,漂亮的美甲當即就在手機屏上劃拉修起了圖。
確定聶大小姐完全沒有要和方續誠再拍兩張的意願,段循嘆了口氣,在等車開到酒店門口的空隙開口建議:“不然幫我和方總也拍一張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