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暗中不知就這樣過去了多久……
在李修年腦海裡面,不斷地回想著很多以前的事情。
他記得在他很小的時候,他就開始展露出寫作的天賦,老師經常當著同學面的誇他作文寫得好,還讓他在上課的時候當眾朗讀,收穫同學們的掌聲。
那是第一次寫作帶給他快樂,不過,他其實並不喜歡寫作。
因為小時候寫東西,全都是為了應付老師的作業,之所以絞盡腦汁,借鑑優秀的滿分作文,全都是為了在考試的時候拿高分,提高自己的學習成績。
對那時的他來說,並沒有寫作這個概念。
寫作文在他看來,就是完成作業,只不過這對其他人來說難了一點,他利用這一優勢,很快與別人拉開了差距。
但不管怎麼說,這確實滿足了他的虛榮心,讓他感到快樂,第一次覺得原來自己也有擅長並且令人感到羨慕的東西。
後來,隨著年紀慢慢長大,李修年發現考試時所寫的作文根本就不能算作是寫作,因為大家都在用同一個套路,發表著差不多的觀點,寫著自己並不是很關心的東西。
將一篇作文層層剖析,去講結構和觀點,還列出一些修辭優美的句子,像這樣僵硬、固化的教學模式並沒有引起李修年的興趣,反而讓他感到更加厭倦。
雖然寫的作文分數依然很高,但他卻是越來越疲倦,甚至都不願意動腦,只是抱著應付的態度去寫。
直到有一天,當他開始發現了網路小說,看到書中光怪陸離、曲折離奇、跌宕起伏、熱血激昂的冒險故事,他這才發現原來寫作是一種給人帶來感動、快樂和思考的東西。
隨後,在同學的鼓勵之下,他開始嘗試著自己寫小說。
就像所有心懷幻想剛剛拿起筆來寫小說的萌新一樣,李修年起初總想寫點什麼不一樣的東西,還信誓旦旦地說著要打破現有的套路,創作出一個獨屬於自己的與眾不同的世界。
結果顯而易見,第一本書連五萬字都不到,就不知道被他丟到哪個角落去了,連書名他都忘記。
那是一次失敗的嘗試,但也是第一次真正意義上與寫作結緣。
後來,隨著看的小說越來越多,寫的東西越來越多,他才漸漸明白,小說的本質其實就是講故事。
只要故事講得好,無論你寫的是什麼題材,都會有人喜歡。
至於他原先他討厭的套路,那其實是前人總結出來幫助你把故事講好的一種方式方法,李修年很後悔自己醒悟得比較晚。
但在這條路上,沒有人能夠教你,只有不斷去嘗試,不斷去摔跟頭,才能有所收穫,得到真正的進步。
而每一次的進步,都給他帶來了滿滿的成就感和幸福感。
這就是寫作的魅力,也是眾多興趣愛好之中唯一一件讓他願意全身心投入,並且當成事業來做的一件事情。
而因為寫作的事情,他也交到了很多志同道合的朋友,大家為著同一目標一起努力,有時候還整夜不眠不休地探討劇情,討論著各自喜歡的作家以及小說,那是一段無比愉快的時光。
每次想起,都會讓李修年嘴角忍不住微微上揚,而他與女朋友,也是在這個過程之中逐漸熟識,並且走到一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