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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路上 (3 / 4)

宋慈咬了一口蘋果,問:“為什麼喜歡這個字?”

“雖然不知道這個字準確的到底是什麼意思,但是我賦予它的意思是——燃燒的夜晚。”李益說:“我一直很喜歡黑夜,覺得黑夜可以掩蓋一切醜陋的東西。而黑夜裡燃燒的火光,又能給人帶來希望,指引『迷』路的人前行。”

“聽你這麼一說,還真挺有意思的。你以後就叫李焲了,那我該取個什麼樣的名字呢?”宋慈想了想,說:“我把慈悲的慈換成辭舊迎新的辭,怎麼樣?”

“辭舊迎新,告別過去,迎接新的人生,不錯。”李益笑起來,伸出右手,“你好,我叫李焲,以後請多多關照。”

宋慈也伸出右手,握上李益的,“你好,我叫宋辭,也請多多關照。”

n市女子監獄裡,夏莫冰還沒有睡。

原本及腰的長髮已經被剪去,變成了齊耳的短髮;時刻畫著精緻妝容的面龐如今脂粉未施,眼角眉梢有細細的皺紋顯現出來;早已洗的發白的、肥大的囚服裹在身上,沒有絲毫線條可言;右手的手臂上纏著厚厚的紗布,卻依舊能看到殷紅的血『色』。

縱然如此,夏莫冰依舊是這間牢房裡最美麗的女犯人。

夏莫冰抬起完好的左手把垂下來的一縷頭髮順到耳後,臉上滿是悵然。

今天白天,同屋的女犯人紅姐告訴夏莫冰,她雖然投案自首了,但因為情節嚴重,極有可能被判無期。

紅姐比她的情節還要輕微,也是判的無期。

紅姐和夏莫冰同歲,是這座牢房裡的大姐大。

當年,紅姐的丈夫出軌被她捉『奸』在床,最為諷刺的是躺在她丈夫身子底下的竟然是她的親妹妹。紅姐氣昏了頭,當即和丈夫大打出手,卻失手將丈夫從五樓的陽臺推了下去。紅姐的丈夫在醫院躺了半個月,終於還是在一個風雨交加的晚上兩眼一翻嚥了氣。

從二十五歲到四十五歲,紅姐作為一個女人最美的二十年就是在這間陰暗的牢房裡度過的。

可是紅姐說,雖然是過失殺人,她卻從來沒有後悔過。她甚至覺得,就這麼讓那個臭男人死了實在是太便宜他了,她簡直恨不得把那個男人千刀萬剮。

唯一讓紅姐放心不下的,是當時尚且不滿兩歲的女兒。

紅姐入獄以後,女兒便由孩子的爺爺『奶』『奶』撫養。

二十年裡,女兒從沒有來看過她。

因此,紅姐在服刑期間一直表現十分良好,積極接受改造,爭取能夠減刑早日出獄,在死之前可以去看看女兒。

相對來說,夏莫冰覺得自己要比紅姐幸運很多。

至少,她比紅姐在那個花花世界多『摸』爬滾打了二十年,該遭的罪都遭過了,該享的福也享了不少,已經沒有什麼遺憾了。

可是,無期徒刑啊……

她還能活多少年呢?

如果按照活到七十歲來算的話,她還要在這座牢房裡整整呆上二十五年。就算能夠爭取到減刑,那至少也得是十年二十年以後的事情了。

以她那麼愛熱鬧的『性』子,怎麼在這麼寂寥的地方熬過那麼漫長的歲月?

還有,她的兒子。

從小宋慈就跟著她過顛沛流離的生活,沒過過一天安生日子。

心裡不是沒有愧疚的,可是她沒有辦法,她忍受不了寂寞。

對夏莫冰而言,寂寞簡直是這個世界上最可怕的東西,它簡直無孔不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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