鳳宏偉冷汗又冒出來。
她應該不知道林馨的事吧,要不按林清能上來撕了他。
“清清,你......什麼時候知道趙嵐嵐的。”
“半年前。”
“那孩子們知道嗎?”
林清看他一眼:“你很在意他們知道?”
看鳳宏偉難堪地垂下頭,林清抬腳把他踹倒在地上。
“在意你還幹這麼豬狗不如的事。孩子們要是知道了,他們該多難過,他們一直把你當天,你知道的。”
鳳宏偉捂著臉開始嗚咽:
“我知道......清清,都是我昏了頭,你就原諒我好不好,鬧出來對孩子們也不好啊。”
林清冷著臉繼續追問:“那你說說,你自己的小金庫,有多少錢。”
“有......一百多萬。”
“重說。”
“還有......470萬。”
林清暗暗點頭,這跟她摸底的差不多。
她從包裡拿出兩本離婚協議書,放到茶几上:“把這個簽了,我們利利索索離婚。”
鳳宏偉看著那五個字,抗拒地大喊。
“我不離。清清,再給我一次機會好不好。孩子們馬上就上高中了,正是關鍵時候,咱們離婚對他們影響太大。”
“你也知道影響太大。”
林清又是一腳,這一腳用的力量更大,鳳宏偉捂著胸口,好半天沒直起腰來。
“不離不可能。你看看這個離婚條件,我的律師就在外面,有問題隨時可以改。不用求情狡辯,沒用。”
鳳宏偉拿起林清扔在他身上的兩份協議書,爬起來坐到沙發上開始翻看。
協議規定兩人先辦離婚手續,不對外公佈。
三年內可以離婚不離家,等孩子考上大學再正式脫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