娛樂圈就是個名利場,每天上演著無數爭權奪利的戲碼。
即便是在同一個公司,也存在著各種派系,有著很多明爭暗鬥。
眼前拍桌子的這位,是公司的一位副總。
之所以這麼義憤填膺,不是因為他心疼公司的資金,而是因為吳嶽不是他手下的人。
一個公司手裡的資源就那麼多,吳嶽這邊多分了一點,別人那裡自然就要少分。
而且20萬從新人手裡面買歌,這的確是有些不合規矩,人家怎麼會放過這麼好的打壓吳嶽的機會呢。
不過吳嶽能被公司力捧,那肯定也是有人罩著的。
都不需要背後的大佬開口,秀姐就率先回應道:
“這是我們整個團隊做出的決定,我們都認為這首歌值這個錢!”
“等我們將小樣做出來之後,事實證明我們是正確的,這首歌的確非常適合吳嶽。”
那位副總微微皺眉,他沒想到秀姐居然敢站出來直接反駁他。
如果真是被秀姐一句話給堵回去了,他以後還怎麼混?
於是他皮笑肉不笑的哼哼了兩聲道:
“你們團隊看好有什麼用,你在這裡就是說的天花亂墜,就算是說破大天去,那也是白扯。”
“最終買單的人是聽眾和粉絲,不是我們!”
“而且我跟你聊的是程式問題,你在這裡跟我東拉西扯什麼。”
好像每個公司都會有這樣的一個,或者幾個人。
他們在業務能力上不是很突出,但對公司的各種規章制度卻爛熟於心。
只要你違反了公司的規定或者程式,他們就會像瘋狗一樣的跳出來咬你,用這種方式狠狠的刷一波自己的存在感。
一聽對方聊程式,秀姐當時就翻了個白眼。
她承認從程式上來說,的確是有些瑕疵,當時合同籤的有些倉促了。
可話又說回來,就當時的那個情況,他們也不敢耽擱啊。
這首歌如果流入到了其他公司手中,讓吳嶽的那些競爭對手拿到手,後果簡直不堪設想。
所以她繼續據理力爭道:
“我相信團隊當中幾位老師們的專業性,同時也對這首歌有信心。如果這首歌沒有達到預期的效果,我願意負責。”
“呵呵,負責?你能負得起這個責任嗎?”這位副總皮笑肉不笑的來了這麼一句。
這就已經是在頂牛了,秀姐臉上閃過了一絲怒意,就連另外的幾位領導也微微皺眉。
眼瞅著雙方就要真的吵起來了,坐在上首位的一個人開口道:
“好了,合同都簽了,錢都給了,難不成你還想把錢追回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