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青可不知道文玉茹有這麼多想法。
他以前就是一條別人眼中的舔狗和窮屌絲。
搭訕女生都要惹來一個白眼。
坐地鐵坐在時尚靚麗的女生旁邊,對方都會嫌棄的看他一眼,覺得自己弄髒了她們的衣服。
出門逛個街,走入豪華的商場,都會被賣東西的瞧不起。
覺得不買就滾蛋,進來都嫌礙眼。
女朋友張靜靜也覺得他很廢材,是個廢物點心,中看不中用,沒錢還要談女朋友,當初瞎了眼才會看上他。
可是,當他有了鈔能力之後,連續幾天出門逛街買東西,那些店員都是恭恭敬敬的看著自己。
甚至不少自以為有幾分姿色的女店員,還偷偷給自己遞紙條,留電話號碼。
穿了一身張曉鈺給自己買的名牌衣服去坐地鐵之後,那些打扮時尚靚麗的都市麗人,一個個都兩眼放光的盯著自己,甚至還主動給自己挪座位,問自己要微訊號碼,能不能交個朋友。
這要是以前,不要說交朋友了,就是挨近她們一點,都是有不軌企圖。
開著賓利慕尚路邊搭訕女人,那都是幾乎百分百的成功率。
身姿還很熱心的想要做到自己的車裡面,給自己指路。
程青看著對方抹著厚重粉底液的臉,果斷的拒絕了。
這幾天發生的事情,就和做夢一樣。
可是程青知道,這不是夢。
只是因為自己有了鈔能力。
以前的所有不堪,所有缺點,所有不公,全都是變成了尊崇,優點,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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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然,有錢人,放個屁都是香的。
沒錢的窮鬼,多吃一粒米,都是在犯罪。
多呼吸一口空氣,都是在浪費空氣。
程青默默地收起了自己的黑金卡。
哎,為什麼大家都覺得我是個有錢人呢?
其實我只是個窮鬼啊!
“原總,您放心!兩天!給我兩天時間!就幫您把這套別墅打掃的乾乾淨淨!”
“絕不會影響您和文小姐的生日pa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