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森特是誰?哦,對了,他是個華裔,中國人,那他不應該是去耍中國功夫嗎?”
“《dangerous》完全是對邁克爾傑克遜舞蹈的拙劣模仿,這種玩意,我媽媽都跳的比他好!”<v的時候,我的天哪,我感覺眼睛要瞎了,這是他麼的什麼垃圾!
這簡直就是隨便一拍然後藉著邁克爾傑克遜的名頭來騙錢的?我覺得我有必要向商業改進會投訴了!”
一篇罵聲中,韓勝的話題度立刻就上來了,但是,幾乎沒有人覺得這是什麼好事。
可是,要是按照正常情況,只怕除了買的稿子,基本上不會有人報導他一個華裔的新聞。
而這,其實就是成功。
所以,達到目的的韓勝樂呵呵的跟著同樣喜笑顏開的邁克爾傑克遜去了堪薩斯。
3月1號,bad全球巡演的第一站就在堪薩斯舉行,這跟另一個時空裡一樣。
晚上將近九點,演唱會進行到最嗨的時候,邁克爾傑克遜才剛剛跳完舞,有些氣喘的站在舞臺上說道:“我的演唱會本來沒想過請任何嘉賓,但我覺得他就像是另一個我,所以,我覺得這不算是嘉賓!”
然後右手一引,“那麼,接下來請欣賞文森特的《dangerous》。”
一直到九十年代初期,或者說,一直到邁克爾傑克遜的巡演成功之前,唱片銷量動輒幾千萬張,唱片公司是很不屑於分巡演和授權商品那點小蛋糕的,也就沒有後來的什麼360合約。
這個時候的商演,也不是由唱片公司推動和操控,而是由經紀人負責提出和監督巡演計劃,規劃人員與裝置運輸,預訂酒店,收錢,宣傳等等一系列的事情。
當然,這些又要得到歌手或者說藝人的同意,那也就是說,其實是基本由歌手自己做主的。
像是今天的演唱會,如果是由唱片公司操控推動的,那麼,韓勝很可能沒辦法上臺表演,隨便找個違背和演出商合約的藉口就可以推掉了。
而現在,你自己做主,加個嘉賓什麼的,演出商才不會管呢,哪怕是再爛,也就是唱一首啊,又有什麼關係。
至於觀眾,有邁克爾傑克遜的推薦,絕大部分也都不會拒絕,反而帶著好奇和期待。
就是在這種情況下,韓勝上場了,開始了“演唱會帶貨”的一次嘗試。
《dangerous》是絕對的經典,而韓勝也是一副邁克爾傑克遜在後來tv上的經典打扮,除了人和聲音不一樣,其他的全都一模一樣,跳的也超棒的。
他這舞可是邁克爾傑克遜都說很棒,想要學的!
所以,雖然一開始只是好奇,但很快所有觀眾都被他吸引住了,等到了最後結束的時候,更是瘋狂的鼓掌尖叫。
看這氣氛效果,顯然是成功的。
於是,邁克爾傑克遜再度跑了出來,樂呵呵的介紹道:“他的名字叫文森特,他剛剛發了一張唱片,也就是剛剛他表演的這首《dangerous》,請大家多多支援他,謝謝!”
這樣的“演唱會帶貨”是史上第一次,非常新鮮,而且因為韓勝表演的很棒,所以現場的很多人都記住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