湯恩樂說你要不去,這小姚要是有機會做了法官或者嫁給法官了,再有三四個月你就可以獨立執業了,還沒執業就把法院的人得罪了,看你以後怎麼混?
“那就是去唄。”
“我可沒說。而且路費不報銷。”
“為啥?”
“這是你的私人行為。法院又沒下公函讓我們幫忙!”
韓芯對手指,笑眯眯的說:“那行,我就回她說你不讓我去。”
湯恩樂瞪眼,一揮手讓韓芯找別的票過來抵。
蕭壑送韓芯去的長途汽車站,小姚看到了還羨慕了一下有男朋友接送的人。
說說笑笑的上了車,韓芯自然少不了吐槽湯恩樂的“摳門”,不過並沒提這次出差。
兩個小時之後,蒲縣到了。
小姚一邊抱怨著自己被欺負才來做這個吃力不討好的事,一邊帶著韓芯摸到外賣員王某住的小區。先檢視了小區外牆上貼著的治安警察的聯系方式,和所屬居委會的名稱及聯系方式,然後才往裡走。
“如果他不肯收,那我就只能找居委會了。不過他的戶籍地不在這裡,不知道居委會肯不肯答應?”小姚皺著眉頭計劃著最壞的情形。
很多法律程式的順利進行是以當事人有效接收通知為準,如果送達不暢,那麼時效的開始和結束甚至下一步程式就會受到嚴重影響。
而很多人在糾紛之中本來就一肚子怨氣,不敢當庭發作,就在自己家門口想辦法刁難來送達的工作人員。當然,也有相當多的人就是想拖延或者阻止仲裁或者審理的進行。
送達難,幾乎是個通識,送達工作有時候就像諜戰大劇,只有你想不到的,沒有它不會發生的。
小姚事先請教了許多前輩,自忖已經做好了充足的準備。
“戶籍地不在這裡,居委會肯答應?”
在韓芯的認知裡,凡是政府機關都是能少辦事就不辦事,能不辦事就壓根連門都不讓你進。
“有的會的。居委會還是比較積極的,開個檔案證明,蓋個章卡個戳,他們都給辦。沒那麼多推脫—主要是他們也沒地方推。”小姚笑了,“你都不知道,有些居委會,只要你敢找,他就敢蓋。”
好像一個新世界開啟大門,韓芯好奇的和小姚聊著,終於找到王某租的房間門口。
小哥住在一個地下室裡,小姚上去敲門,出來一個人。韓芯認得是王某,但是眼前的王某還是嚇了她一跳:整個人已經瘦得脫了形,臉上明顯可見一層皮包著頭骨,眼窩深陷下去,本來就是塌鼻子,此刻更見兩顆黝黑的鼻孔如眼睛一般詭異的對著這個世界。
“你怎麼了成這樣了?”小姚也嚇了一跳。
“給我的嗎?”王某沒回答,直勾勾看著小姚的包。
小姚趕緊拿出來裁決書,遞給他,然後翻開夾子,指著送達回證上需要他簽字的地方把筆遞給了王某。
簽好字,王某看都不看順手把裁決書扔到了一邊的垃圾桶。
“你不……看看嗎?”小姚和韓芯對視一眼後,還是問了一句。
“沒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