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著各省的財政和經濟情況來劃分,朱載壡大致可以將整個兩京十3省分為3種。
當然了,按著過去地方上留存4成,那就只有1種情況了,那就是都充足的啦。
第1種被朱載壡稱為僅敷,也就是如數解交中樞後,地方僅留下兩成之後,差不多正好能實現地方上的開支平衡,像是兩廣地區,福建,兩湖等地都屬於第1種情況。
第2種有餘,像是浙江,江蘇,南直隸,4川等地就是屬於這1種,往往存留兩成也足夠開支。
最後1種嗎,就是不足了,那是需要去中樞去接濟的。
而上解到中樞當中的錢銀,通稱為解餉,需要專門撥出款項去幫助那些不足的省份,這1部分款項,就叫做協餉。
而像是那些有餘的省份,他們多出來的影子,可以留在地方上的藩庫當中,用來應對突發事件。
不過也還好了,因為兩京制度的存在,讓大明帝國理論上是可以兼顧南北方的。
在朱載壡的設想當中,所謂的奏銷制度,其實就是各省每年要造送兩份賬冊,1冊是今年的預算,而另1冊則是上1年的所出納的銀兩實冊。
而後送往中樞的兩個戶部進行奏銷。
並且戶部的勢力還要下放到地方上去,可以在各省當中都設立1個清吏司,分別進行管理各省的財政收支和錢糧奏銷。
從而實現對於整個國家財政收支的支配和監督的。
而這就需要戶部擔起責任來,不過大明的戶部啊,可不好當,這財政權被分割的708落的。
說來也奇怪得很,朱載壡1直沒能搞明白,為什麼大明中樞的財政管理會如此的混亂,不,如此的分散。
單論外廷來說啊,這財政中心,除開戶部之外,工部,兵部,太僕寺,光祿寺都算!
而且各個衙門當中還有著各自獨立的銀庫,用以進行獨立的部門支出,這相當於啊,他們這些部門都擁有獨立的財源,這是非常非常離譜的事情。
朱載壡在南京就已經開始整理這個問題了,無論廢除南京光祿寺,還是將工部的財證權收歸上來,都是想要打造1個相對來說比較集中的財政體系。
像是大明朝這般繁瑣的財政體系,朱載壡是頭1遭遇到。
先說這戶部吧。
這戶部當中,朱載壡後世最為熟悉的應該是那太倉了。
當年在貼吧當中,很多人都拿著太倉的收入來進行歸納整個大明的收入,說什麼太倉只有4百萬兩銀子什麼的。
這是非常荒謬的1件事。
這太倉啊,也有很多種,戶部所主管的主要是太倉當中的銀庫。
銀庫的設立,也是很晚之後才設立的,大概,若是朱載壡沒有記錯的話,應該是在正統7年的時候,那時候,白銀開始普及化,整個折色也推行開來了,整個大明的財政開始由最初的實物財政轉變為白銀財政了。
每1年進賬大概在4百萬兩銀子。
這1部分銀子主要用來支付9邊的年例銀,而後還有其他收入,像是通惠河腳價銀,也就是徭役銀的1種,這種需要支付給那些在運河上為官府出力的勞力,他們的支出也是不少,1次往往能支用7十4萬兩。
不過過去因為9邊的邊防支出不大,倒是常常有所剩餘,當然了,現在不行了,往往還需要動支太倉銀庫現有貯銀。
這太倉的銀庫啊,據朱載壡現在所瞭解的,分為老庫,窖房,外庫3個部分。
這老庫貯銀1百1十3萬6千4百8十兩,窖房,銀6百萬8千7百6十9兩,都是祖宗2百餘年之積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