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早上,方明湘繼續去火車站廣場賣野草莓。
不知道是不是運氣好,今天賣得比昨天還快,同樣十筐草莓,不到九點,就全部賣完了。
口袋裡一下子有了兩百塊錢,想去租房就沒問題了。
為了賣東西方便,他決定就在火車站廣場邊的平陽山租房子。
這邊是虞城最早的商品房,八十年代末就建起來了,因為房子普遍面積小,等到九一九二年其它小區開發,很多人搬去新小區,這邊就有很多房子空出來了。
方向明確後,她往前走了幾步,來到路邊常有人貼廣告的地方,看有沒有人家出租房子。
運氣還真不錯,看到有兩個出租資訊。
一個是出租一套五十多平方的兩室一廳,另一個是出租一套四十多平方的一室一廳,租金都不高,不過每月七八十塊錢。
抄了地址,為了省錢,方明湘先去面積小一點的那個地方。
走了一些臺階,來到目的地。
房東是個六十出頭的女人,燙了捲髮,穿了件暗紅色的金絲絨外套,整個人收拾得非常清爽,一看就是養尊處優的人。
“是你要租房?”見方明湘穿得非常樸素,不像有錢租房的人,她驚訝地問。
“是的,阿姨。”方明湘上前一步,笑道回答:“你家的房子租出去了嗎?”
“還沒有。”老太太原本有些看不上方明湘,見她嘴甜,人長得也漂亮,態度就發生了變化。“是你一個人租來住?”
“不是,還有我弟弟。”方明湘老老實實地回答。
這個女人一看就很精明,房子到現在沒租出去,估計對租客也挑剔。
這其實很好理解,有的房東擔心住進來的人亂搞,把好好的房子糟蹋得不像話,那自己收來的租金,還不夠房子的損失呢?
這時候有房子出租的人,不可能像前世那樣,是因為買了很多套房,專門用來收租金。
而是有了新房子,嫌舊房子暫時空著浪費,想賺點小錢。
什麼時候家裡孩子結婚或者其它原因,房子還要收回來自己住。
“那行,你進來看看吧!”老太太審視了一會,大概覺得方明湘人還比較實在,就放下了戒心,讓她進去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