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刻,一個女人追出來,嘴裡還歇斯底里地罵著,想追上去扭打那個男人,然後又有一個十歲出頭的男孩子跑出來,拉住了女人。
然後女人回頭抱著男孩子,嗚嗚地哭。
望著前面那個男人,又看看後面那個蓬頭垢面的女人,方明湘現在終於確認,昨天救的女人,就是前面那個抱著男孩子哭的可憐人。
對於她的遭遇,她雖然同情,卻也無能為力。
心情沉重地回到家裡,洗了個澡後,換了一身乾淨的衣服。
身體雖然輕鬆了,可是心裡依然沉甸甸的。
那個女人的悲劇,讓她聯想到自己的前世。
她一直以為謝國興是愛自己的,所以在知道他以身殉國後,孤身了一輩子。
沒想到他根本沒有死,只是背叛了自己,所以失約了。
女人還得要靠自己,男人都容易變化,靠不住,她暗暗提醒自己。
出了門,回花店,路過鳳山路的時候,看到圍觀的人已走得差不多了。
只有幾個閒得沒事的大爺大媽還站在路邊議論。
“大媽,剛才這邊出了什麼事?”方明湘雖然心裡有了猜測,還是問了一句。
“作孽啊!”大媽望了方明湘一眼,見她一個年輕女孩子,就先感嘆了一句,然後開始說經過:“有個男人被狐狸精迷住了,好好的廠不開,兒子也不要了,賣了錢準備跟人跑去南方——”
“啊?”儘管已猜到了這個結果,但是從別人嘴裡說出來,方明湘依然覺得不可思議。
一個男人花心不要老婆,還可以理解,怎麼連兒子也不要了?
他以為自己還年輕,可以跟那個女人再生一個?
“最可憐的是她老婆,工廠的東西被賣得一干淨,只剩下她自己用的那幾臺機器,還沒有被賣掉?”大媽同情地說道。“兒子還這麼小,以後她們娘倆怎麼活啊?”
方明湘聽說還有機器留著,倒是鬆了一口氣。
只要機器還在,她又會做衣服,就算幫人縫縫補補,也不至於沒飯吃。
“她住在哪裡?”方明湘問道。
上次她們夫妻跟自己一起坐車,去樟塘鎮那邊,兩人應該不是虞城人。
既然在這裡租房辦廠,應該住在附近。
“就在前面弄堂裡。”大媽指了指剛才眾人圍觀的地方,隨口說道。
告別了大媽,方明湘回花店,腦中還在想著,有沒有辦法幫一幫那個可憐的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