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賀燁明提供的法律知識來看,不管是姘居也好,將共同財產卷跑也好,這些都屬於民事案件,想馬上把吳寶榮抓起來,並不現實。
“除了以毒攻毒,我也想不出其它辦法。”賀燁明冷冷地回答。
自從發生那件事之後,他的性格變得有些偏激,所以處理事件的方式,也比以前激進多了。
“以毒攻毒?你具體說說?”方明湘好奇地問。
她不是迂腐之人,如果有效又不違法,那她願意試試看。
“找幾個混混,就說受趙曉蘭一家所託,去找吳寶榮要債。”賀燁明不帶一點感情地說道:“只要付出很小的代價,就能逼得這對母子,求生不得,求死不能,哪裡還有精力來找趙曉蘭,自身都難保了——”
“這個、能行?”方明湘猶豫地問。
惡人還須惡人磨,這個道理她當然清楚。
但是這樣做,算不算違法?她有些把握不住。
“就我個人而言,我想不出還有其它立竿見影的手段。”賀燁明平靜地說道。
“也對”方明湘想了想,對於這種做人沒有底線的無賴,不管你怎麼威脅勸說,都不會有效果,除了比他們更惡的人。“那就試試看,不過別動手打人,免得事情不可收拾。”
方明湘絕不會用違法手段,去伸張正義。
找人去討債,算是打了擦邊球,被人知道後,也不算違法。
“那我就去安排了。”賀燁明見她同意了,站起來說道。
“沒錢你怎麼找人?”方明湘想了想,從包裡拿出兩千塊錢遞給他。“如果不夠,再找我要,千萬別把事情搞得不可收拾。”
“放心。”賀燁明也沒客氣,接過錢後放進口袋裡。“沒有人會知道這件事是你安排的。”
等他離開後,方明湘坐在原地,心裡總有點不安。
前世雖然武力爆表,但是從來沒有欺侮弱小,難道重生後反而沒底線了?
又覺得這樣做,是為了替弱者聲張正義,自己也沒有錯。
這樣糾結了一會,方明湘最後撥出一口氣,進了空間。
再次在靈泉邊盤腿坐下來,開始修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