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1 章
鹵料是配好的,用紗布包好冷水下鍋,煮沸後把焯過水的豬耳朵和兩塊五花肉放進去。
蓋上鍋蓋嘆了口氣,說好節儉些卻還是天天吃肉,根本忍不到第三天。
這幾天老聽到隔壁鄰居話裡有話的嚷嚷,說他們兩口子年輕不懂得過日子,活不到雲雲。
只要不到面前說路溪就當聽不見,吃得起肉的人家想吃自然會買,不像隔壁那不要臉的夫郎。
竟叫他那只有三歲的娃娃上門來討,看著路都走不穩的奶娃娃路溪不忍心,但一想到他阿爸就覺得心裡不舒服,狠心沒給。
沒想到那夫郎還跟他叫上板了,抱著孩子在巷子裡大喊大叫,說他家小氣。
氣得常新割了片肉扔給路過的野狗。
意思是,“給狗吃都不想給你家沾上一點兒。”
氣得那人臉色發青說不出話,在那“你你你”個不停。
巷子裡好些被他佔過便宜的人家背過去笑他,也有幾個膽大的夫郎媳婦當著他面笑,整得他更沒臉。
在他娃頭上拍了一巴掌,厲聲咒罵,“賠錢貨,還不快跟我回家去!天天淨不學好,家裡缺你吃喝了!”
看得路溪直皺眉,其他人並不覺得有什麼,看完熱鬧就回家關門了。
後來聽對門阿婆說朱夫郎一連生了兩個都是哥兒,被婆母嫌棄得不行。連著丈夫也看不上眼,只能逮著孩子撒氣。
三歲這個還是頭胎,老二剛滿月就被婆母抱走了,不知送去哪裡。
因為這個他還瘋了一段兒,今年才好了,也不能說好了,還有些神戳戳的。
路上碰著個人都要罵幾句,在家更是和婆母丈夫吵得不可開交,三天兩頭摔碗罵仗的。
若不是有官府壓著早被休了。
朱夫郎為他家生了兩個孩子,有一個不知道被弄哪去了,要是將他休了讓他鬧到官府去在牢裡關兩年都是輕的。
路溪坐在小院裡繡手帕,聽見鍋蓋撲稜的聲音趕緊放下手頭的針線跑去撤火。
灶孔裡就留了火星子,燜兩柱香正好,燜太久了鹹,五花肉的皮子吃著也就不糯了。
可惜這次沒買著豬尾巴,那玩意兒鹵了更香吃起來有些脆,常新愛吃。
豬耳切成兩半一半切絲留著,打算等常新回來了涼拌著吃,另一半端去給隔壁的阿婆。
怎麼吃路溪就管不著了。
路溪解下圍裙洗了手才端著碗去隔壁阿婆家,檢查好門是鎖好的才去敲阿婆家的門。
裡面傳來一道年輕的聲音,聽著像阿婆家小兒夫郎。
“誰啊。”
“我,隔壁常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