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裡是不是有這樣一條合約,“合同期限滿,若雙方任意一方不同意再續簽,則可以解除合同,甲方不再收取乙方代理費,乙方也不可再用甲方炒菜盈利,否則將會被視為侵權行為,甲方可以去縣衙處狀告乙方要求賠償損失””。
“我看看……嗯,是有這麼一條,然後呢”胖山把眯縫眼瞪大貼著合同看去。
“你想,萬一他不遵守合同裡的規定,私自把‘炒菜’賣給別的傳舍,那我們又該如何。一來,我們找不到證據,二來,就算找到了證據,在咱們這個時代連“專利權”的毛都看不到,我們又如何去縣衙狀告他們?難道去了就說,某某用了我們的獨家秘方,請大人明察秋毫,賠償我們損失?別逗了,如果真這樣了,我們就會被當成神經病給關緊大牢”。
寧夏的話讓胖山是越聽越懵逼,既然都沒用為什麼還要寫在合同裡呢?
“其實,總得說來這一條內容作用不大,除了前半段有效外,其他的都屬於廢話。我之所以也寫進去就是想讓他們正視我們之間的合作,背信棄義者,我會有辦法懲治他們的!當然了,這也是我為什麼要寫前面那一條違約內容的原因,如果這種事真的發生了,起碼可以讓我們減少一部分損失不是”。
寧夏右手摸著下巴,黑白分明的眼珠反覆翻轉,他正在思考如何搞出一個“專利權”來。
“我明白了,老弟啊,你說你這腦袋瓜子咋長的,怎會如此聰明,難怪皇帝陛下這般看重你,真是好福氣啊,老哥都羨慕得緊”。
“這有啥好羨慕的,對了,你們誰有看到過那苦瓜臉嘛?怎麼從早上起來就沒見過,也不知道幹啥去了”。
“少爺,您怎麼老是想著她啊,您忘了在蒙府的時候,她都打傷了少爺,哼!少爺原諒她,黎蘿才不!”黎蘿火氣十足的數落了某人一番,便氣沖沖的擺手回自己房間。
“老弟啊,我說句不該說的,那女子你最好還是離遠些,別的我就不在多說了,時辰不早了,我要休息了,你們也早點睡吧”。
沒想到這好好的氛圍會因為寧夏不經意間提及的一個人而瞬間變了感覺。
看著三人相繼離去,寧夏神情黯然地說道“不是,你們這……其實她沒你們想象的那麼壞,在我看來她也是個可憐人,一個身不由己的可憐人而已”。
回到房間的寧夏躺床上思考著問題,作為一個小隊的大腦,他要為接下來的每一步都做好打算,他們的未來全部揹負在自己的身上,他們輸不起,自己,也輸不起!
“謝謝”,房間黑暗之處傳來一聲感謝。
“謝我什麼?我什麼都沒做”。
“打傷你,對不起”。
“我早就忘了,如果沒吃飯,廚房鍋裡有,我要休息了,安”。
簡短的問答之後,房間重回寂靜,輕輕一聲開門聲過後,這裡面就只留下了房間的主人。
魅離開了,不知是去吃飯,還是去休息,寧夏也不想知道,對她的好做到這種地步已經可以了!
其實魅一直不曾離開,都在暗中保護著寧夏,樓下他們的談話全都被她聽到了,所以才有剛才的一幕。
“奇怪了,怎麼聞不到那種香味了……”
房間裡傳來一聲疑惑後便到了次日清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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